金寨县水毁道路修复和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18-11-08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重点工程局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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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水毁道路修复和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招标编号

E341524001000110001

备案编号

JJZB-GC-20161710

工程名称

金寨县水毁道路修复和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工程地点

金寨县

招标单位

金寨县金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管理单位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与九华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联系人:钱工

电话:0551-68164290、62586899

传真:0551-6279539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金寨县水毁道路修复和提升工程(一期),分为高铁站连接线和金叶路延伸段两部分。高铁站连接线起点位于将军大道南段,终点位于高铁站,全长约10公里(其中新建隧道长约1.26公里),红线分27、36、40米三种宽度;金叶路延伸段由黄林至改造后的金叶路路段,全长0.8公里,红线宽40米;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管廊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河道工程、绿化亮化工程等。

该项目为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招标。

控制费率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1.0%,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355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结束。

招标资质、

资格等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企业具有总造价在2亿元及以上的单项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含隧道工程)(开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如类似监理业绩中无隧道工程或无法体现隧道工程业绩,须另行提供隧道工程监理业绩(长度大于1000米或工程造价大于5000万元)。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总造价在2亿元及以上的单项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含隧道工程)(开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如类似监理业绩中无隧道工程或无法体现隧道工程监理业绩,须另行提供隧道工程监理业绩(长度大于1000米或工程造价大于5000万元)。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连同其它资格审查材料一并递交。(“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的时间段应至少包括2014118日-2017118日)

建设规模

金寨县水毁道路修复和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分为高铁站连接线和金叶路延伸段两部分,概算总投资6亿元。监理费费用约50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和竣工报验、工程档案移交、工程移交使用、审计阶段提供配合、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标段数

一个标段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1月18

项目开标时间

2017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含图纸资料、答疑澄清补充文件等)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本项目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采用指纹考勤制或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核,必须常驻现场。

2.投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与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并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及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均指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联系人:陈胜,电话:0564-7350779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05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2)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737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402376600016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登录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其已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5.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用户名,填报有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0564-5150928。

6.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钱工,电话:0551-68164290、62586899。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7.本项目不得挂靠,不得转包,开标时须签订诚信协议(格式见附件)。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解除已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标人自负,同时保证金不再返还,根据履约担保从投标人帐户扣除相应金额,未付监理费不再支付。同时以上行为计入诚信档案,限制其一至三年不得参与金寨县所有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8.其他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媒体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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