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5-01-02 17:39 作者:谈灿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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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农业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委 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租赁出让审核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金政办〔20214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三年提升行动(2024-2026)实施方案》(皖农经函〔2024430号),金寨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7月,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文件初稿。为做好起草工作,增强文件的科学性,2024年7月底,金寨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文件初稿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2024年8月初,金寨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多方商讨对文件进行了修改。修改稿经县主要领导审阅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了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决定于10月8日-11月7日期间,通过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8日-21日,进一步修订实施细则,22日按照发文流程正式印发文件。

四、工作目标

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依据,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持续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逐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透明化。

五、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一)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文件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范围,扶贫资产和衔接资产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到村资产产权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全体成员行使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或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和破坏。

(二)优化农村集体资产运行。文件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初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健全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须进行资产估价等;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使用管理,采取自营或出租、发包、对外投资等方式盘活利用集体资产;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债权债务管理、收益分配等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的运营涉及全体成员利益的事项,执行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加强资产合同及收益管理,使用规范合同文本签订书面合同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集体资产处置坚持“一资产一方案”原则,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并通过公开、公平、透明集中交易方式,委托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统一挂牌交易,处置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开。

(四)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农业农村、财政和资产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单位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主体责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

六、创新举措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后,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加强集体资产的使用监督与管理,采取自营或出租、发包、对外投资等方式盘活利用集体资产,细化了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程序。

七、保障措施

下一步,乡镇政府要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作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内容,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健全责任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管理。

八、解读机构信息

解读部门: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564-5210039

办公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农业农村局3栋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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