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以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11月14日至15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12个督学责任区共71名督学深入各乡镇学校(幼儿园)开展专项督导。
责任区督学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形式,着重查看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堂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食材新鲜度、有无预制菜进校园、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督导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不得有预制菜进校园;学校领导班子要严把食堂食品安全关,落实领导陪餐制度;食堂原材料采购要索票索证并台账登记齐全,食堂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清洁消毒等各个环节都要按照规范操作,要持续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常态化督导检查,持续重点关注是否有预制菜进校园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守护好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