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份人身保护令:以“令”止暴 护她平安

发表时间:2024-05-24 08:41 作者:王路瑶 来源:金寨县人民法院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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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旨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或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暴力发生或再次发生的民事裁定。2024年以来,金寨法院发出三份人身保护令,及时为存在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

当事人王某自与丈夫结婚后,经常受到丈夫的谩骂及遭受家庭暴力,期间曾报警并向当地妇联求助,后因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侵害起诉离婚,为避免诉讼离婚期间继续受到侵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李某的丈夫脾气暴躁,婚后经常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李某及双方家人屡屡对丈夫规劝无效,遂起诉离婚,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张某因长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向法院起诉离婚,为避免诉讼期间可能遭受的暴力行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收到申请后,承办法官分别对案件进行审查,主动与当地派出所、村委会沟通,找相关人员调查、询问,查明事实、固定证据。认为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后,金寨法院依法迅速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殴打、威胁、恐吓,禁止被申请人谩骂、侮辱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属。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法院持续关注后续执行情况,多次与被申请人联系,告知其不要再实施家庭暴力,严格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为及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金寨法院坚持审理与预防相结合,司法职能主动延伸,在审理阶段通过释明、提示方式主动告知潜在受害人关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权利及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及时求助并留存相关证据,同时对潜在施暴方给予预防性告诫与警示;建立“绿色通道”,多方联动防止家暴,4月16日,金寨法院与县妇联共同揭牌成立“法院+妇联”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打通妇女维权绿色通道;多形式普法宣传,增强妇女法律意识,围绕“三八”维权周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法治宣传进校园、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对家暴行为开展预防和教育,鼓励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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