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 护航高质量发展

发表时间:2024-07-10 09:13 作者:张淑洪 来源:金寨县司法局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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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金寨县司法局精心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

加强领导,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县司法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深化政治思想认识,将扫黑除恶相关理论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进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

长效长治,加强普法宣传常态化。将扫黑除恶作为重点普法内容和重点单位宣传任务,结合“法律七进”,组织普法志愿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宣传力量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

纵深推进,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常态化。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重点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稳控、教育疏导和救助帮扶,促进其融入社会,防止再犯。紧盯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两类”重点人群,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加强重要节点、重点对象日常走访摸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完善制度,推进律师辩护代理案件常态化。加强律师执业道德教育,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案件办理第一责任人,完善律师事务所接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规范律师代理行为。

多点发力,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常态化。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排查工作,积极引导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涉及人员多、难度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激化。引导调解工作中增强敏锐性,注重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切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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