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法院开展“徽动执行” 之护航创新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

发表时间:2025-05-23 10:27 作者:胡晓兰、郑荣飞、孙潇雄、冯巍 来源:金寨县人民法院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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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5月22日上午6点,金寨法院组织开展了“徽动执行”之护航创新第二次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聚焦涉企案件执行,全体执行干警奔赴一线,向涉企欠款行为发起有力冲击。

行动前,执行团队对涉企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精心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执行过程中,干警们严格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不同案件、不同被执行人,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做到因案施策、因人而异。共出动警力33人次,警车4辆,拘传被执行人9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案件7件,执行和解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70.4万元。

执行助企“破镜重圆”。某机电设备公司与某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某机械公司需要向某机电设备公司支付维修及货款费用,因某机械公司未按时间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某机电设备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调查了解得知,申请执行人某机电设备公司的母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机械公司日常业务往来频繁,因在业务往来中账目结算不清,对此案判决内容存在抵触情绪,不愿履行义务。在充分了解双方矛盾始终后,考虑到双方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且被执行公司具有履行能力,为促进矛盾化解,执行过程中未对被执行公司采取失信限高措施,从而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后续执行法官多次向双方致电,努力做被执行公司思想工作,告知其案件到了执行阶段,该履行的义务必须面对,被执行公司终于意识到子母公司债务不可混为一谈,同意来院商议还款事项。

双方到院后,执行法官耐心解释,积极从中调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公司的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公司也承诺以后续经营收入履行还款义务,此案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跨省执行遇难,限高失信促履。2024年,安徽甲公司与新疆乙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作协议,约定若3个月内未开标,乙公司需无息退还70万元合作意向保证金。然而5个月过去,工程未启动招标,甲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乙公司需退还保证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但法律文书生效2个月后,乙公司仅还款20万元,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乙公司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查封车辆因未实际控制无法处置。面对乙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延还款,法院查询其工商登记信息后,对乙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举奏效后,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贷款需求,主动联系法院,承诺立即履行剩余案款,并请求解除惩戒措施。最终,乙公司履行全部款项,甲公司提交结清证明,案件圆满执结,其胜诉权益得以维护。

患病履行难,执行促和解。安徽某建材公司与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了江某的账户,但是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限制了江某的高消费。

江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自己不是不履行,而是目前确实没有还款能力,自己刚做完心脏搭桥手术,妻子罹患癌症正在医院治疗。了解到该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展开线下调查,经与村委会沟通核实、前往医院调取江某及其妻子住院材料,确保江某所说情况属实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告知目前江某实际情况,引导申请执行人换位思考;另一方面,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流,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引导其主动履行。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沟通,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给予江某宽限期,为了方便被执行人后续治疗,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亲属代为支付了部分案款,双方就余款分期履行达成和解,至此本案成功执结。

下一步,金寨法院将继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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