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与效益,金寨县扎实开展全县政府投资重点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机制,推动标后履约监管更加规范高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协同高效组织体系。联合督查工作由县公管局牵头,会同县委督查办、住建、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人社等关键职能部门,共同成立金寨县政府投资重点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领导组,并下设专项督查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领导组及工作组的成立,标志着金寨县在政府投资工程标后监管领域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与协调,确保信息畅通、行动一致。
聚焦关键环节,明确督查范围与核心内容。精准界定督查的范围、对象与核心内容,力求监管无死角、发力更精准。督查范围主要涵盖全县政府投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在建工程,以及县委、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督查对象包括项目各参建单位,重点聚焦合同履约、人员履职、工程管理、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督查工作效能。为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与常态化,联合督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原则上每两月开展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整。这种方式不仅能有效避免人为干预,还能形成持续监管压力,推动参建单位时刻绷紧履约之弦。
压实各方责任,确保督查落地见效。落实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标后履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需切实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跟踪考核与日常监管,并积极配合联合督查;强化信用应用,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纳入信用管理体系,通过六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披露,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效应,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履约;严格落实整改,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县公管局,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形成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