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三招“组合拳”做实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发表时间:2026-03-24 07:53 作者:王影 来源:金寨县财政局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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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财政局聚焦采购代理机构这一政府采购重要参与主体,针对其“有责任无保障”“夹缝中生存”等痛点,打出三招“组合拳”,让代理机构实实在在感受到营商环境的“温度”。

事前“送政策”,提升专业能力“含金量”。针对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专业能力不足问题,县财政局变“事后找补”为“事前赋能”。近一年开展采购文件预审204次,提前排查并整改公平竞争问题40余个;先后组织本国产品扶持、异常低价审查等最新政策解读,县级采购政策、采购文件模板修订研讨,采纳代理机构建议11条,推动代理机构从单纯的“程序跑腿”向专业的“政策参谋”转变。

事中“解难题”,当好三方关系“减压阀”。针对采购代理机构常陷于采购人、供应商、监管之间的“三明治”式尴尬境地,县财政局主动介入、靠前服务,牵头组织投诉预警协调会,帮助采购人厘清主体责任,年均化解潜在矛盾10余起;全面推行电子化交易后,联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技术+政策”双线服务,为代理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处理评标突发状况,让代理机构“背后有支撑、遇事不慌张”。

事后“维权益”,筑牢收费行为“防火墙”。针对采购代理行业“乱收费”“被压价”并存现象,县财政局坚持双向规范。将收费情况纳入“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范围,累计检查代理机构9家,督促退还违规收费6起2.4万元;关于“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明确在事先明示的前提下,代理费可按照实际签约年限实行差额定率累进结算,对未续签年度严格执行“退费刚性约束”。制度出台后采购代理服务更加规范,实现供应商权益维护与机构合法收费的“双赢”。

下一步,金寨县将持续跟踪代理机构执业诉求,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以更实举措推动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良性互动,为全县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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