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推动政府采购项目出好“试卷”

发表时间:2026-07-28 08:00 作者:王影 来源:金寨县财政局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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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好的政府采购“试卷”,标准不是“难倒考生”,而是“选对考生”。县财政局通过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改革采购文件模板、打通评标与验收闭环、落实公平竞争原则,推动采购文件从“程序合规导向”向“科学采购导向”深度转型。

压实主体责任,严把“需求关”。强化采购单位作为“出题人”的第一责任,将采购需求和预算金额作为“关键考点”。严格落实需求管理“四个看”:一看合法性,条款设置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二看合理性,准确区分专有技术与通用行业表述;三看竞争性,确保市场上有3家及以上品牌符合要求;四看关联性,确保技术、服务要求与合同履行直接相关。同步开展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测算,坚决避免专家论证“走过场”。

统一文件模板,规范“答题卷”。严格执行省、市最新政府采购文件模板,补充履约保证金要求及询标、询问和质疑的标准格式等。进一步细化预付款担保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强制要求采购人明确供货或服务地点等直接影响供应商成本计算的商务条款。通过全县统一采购文件审查标准,为每个项目配齐配好“标准答题卡”,既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也为后续履约义务提供依据。

细化评分标准,杜绝“虚考题”。确保评分标准“能评、可验收”。精准界定“类似业绩”,要求业绩认定须与主要采购内容相对应,严禁模糊表述导致评审自由裁量权过大;严控主观分评审,针对供应商在方案中大量堆砌无关材料、夸大承诺或措施无法验证的情况,事先在采购文件中将其列为低分判定依据,倒逼供应商重履约、轻包装,防止“只管写不管做、只管评不管验”。

破除隐性壁垒,敞开“考场门”。积极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执行采购文件“三不考”:一是不考“出生证”,严禁要求特定区域、行业、资金规模的业绩或企业成立年限,保障新中小企业参与资格;二是不考“独家证”,要求的证书须经国家认可、多家有证且与履约直接相关,不予认可无法查验的证书;三是不考“唯一解”,对非关键但需特定资质的服务,明确接受委托分包、联合体或承诺履约前落实等方式,鼓励企业通过合作满足履约要求。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持续以高质量“试卷”甄选优质供应商,让政府采购真正回归“选对考生”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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