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四措并举推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规范高效
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加强全县政府采购项目全周期监管,日前,金寨县财政局印发工作提示,从四个方面对全县政府采购履约及验收工作进行规范。
严格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明晰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履约及验收环节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采购人进一步树牢“谁采购、谁负责”意识,切实将项目履约及验收作为政府采购闭环管理的关键环节抓紧抓实,将履约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相挂钩,采购人不因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而转移或免除主体责任。
严格履约及验收工作程序。各采购人应坚持“应验必验、验收必严”,认真把好项目履约及验收关。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履约验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全面核查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等履约情况。验收小组成员应在验收报告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依法稳妥处置履约异常。各采购人应严格加强履约过程监管,发现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应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应依法依约处理。发现供应商存在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和采购档案管理。各采购人在项目履约及验收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县财政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要求各采购人应妥善保管验收方案、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项目履约及验收的全过程档案资料,确保项目采购资料有据可查,档案保管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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