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民政局对白塔畈镇白大街道村等8个村地名予以更名,现予以公示:
1.白塔畈镇白大街道居民委员会更名为白塔畈镇马窑村村民委员会;
2.斑竹园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更名为斑竹园镇红源村村民委员会;
3.麻埠镇鲜花岭街道居民委员会更名为麻埠镇鲜花岭村村民委员会;
4.青山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更名为青山镇青山村村民委员会;
5.沙河乡街道村民委员会更名为沙河乡罗坪村村民委员会;
6.汤家汇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更名为汤家汇镇汤家汇村村民委员会;
7.南溪街道村民委员会更名为南溪镇明强社区居民委员会;
8.双河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更名为双河镇双店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命名名称为标准地名,机关行文、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新闻出版、工商注册、房产登记等,必须使用命名后的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简化。
特此公告
金寨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