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五批群众信访举报的“史河金寨县梅山镇开发区段河两岸钓鱼留下大量白色塑料垃圾,多次反映,始终没有解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史河金寨县梅山镇开发区段)河两岸钓鱼留下大量白色塑料垃圾,本人已多次反应,但始终没有解决。
二、整改实施主体
金寨县委、金寨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落实整改任务。安排金寨县中航环卫有限公司及时组织河道保洁人员,集中对史河开发区段河道水面及两岸的白色塑料垃圾进行地毯式的清理,同时举一反三,对史河金寨县流域其它河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二)加强对中航公司巡查监管。督促河道保洁人员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河道保洁常态及时,保持所有河道水面干净整洁。
四、目标任务
保持河道及周边干净整洁。
五、完成时限
2024年8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7356991
电子邮箱:jinzhaih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