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调查核实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1-28 14:44 来源:金寨县财政局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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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以及县信联办交办函要求,我局决定自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对金寨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会计核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重点检查2011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对你公司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资金、财政奖励资金、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可以向以前年度追溯。

二、检查方式及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查阅会计资料、询问、走访等方式,并依法采取以下措施:调取、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会计资料、电子数据等;核实与监督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会计核算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三、检查组成员:

朱允富(执法证号:12090210008 )

汪全德(执法证号:12090210025 )

罗应亮(执法证号:12090210005 )

张亚婷(执法证号:12090212057 )

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1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人:丁茂林,联系电话0564-7359067,邮箱:ahjzxczj@163.com,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邮编:237300。

金寨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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