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乡村振兴——野菊花产业发展项目招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5-02-11 09:46 来源: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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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现状,立足“建设西山药库、打造康养胜地”定位,着力构建“一带一园三基地四系列”大健康产业体系,金寨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金寨县乡村振兴——野菊花产业发展项目。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金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以该项目向社会招商合作开发主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寨县乡村振兴——野菊花产业发展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金寨县吴家店镇、天堂寨镇、燕子河镇和长岭乡租赁36000亩土地用于培育野菊花种植基地。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土地翻耕、整理及土壤改良,新建排水设施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机电工程等,同时购置野菊花苗木并种植。

(三)合作期限:10年。

(四)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由中选社会投资方全额投资。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社会投资方取得投资资格后,在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

(二)实施要求:社会投资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项目开工必需的批文和竣工验收合格证的获取,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投资回报方式:根据《金寨县乡村振兴——野菊花产业发展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本金1亿元及以上的国有企业法人。

(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及农作物栽培服务实际运作经验。

(三)投资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四)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地人民检察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参与本次招商。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金寨县国资委;

(三)资料获取: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领取招商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金寨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联系方式: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金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吕主任;联系电话:0564-7356393。

五、投资申请文件递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7时30分;

(二)投标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金寨县国资委;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六、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与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金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投资人中选后不签订合同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七、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探和召开答疑会。


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

金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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