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战略,积极践行资源共享理念,逐步满足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助推健康金寨的建设步伐,现就金寨县第二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本着“先城区后乡镇”的原则,分批、分阶段有序实施,全县第二批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学校为:金寨一中南校区、明强小学、青山实验学校、双河实验学校、天堂寨同心小学。主要包括学校运动场、篮球场、田径跑道等适用于群众、青少年运动的体育场地设施。
二、开放对象
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以及社会组织。患有传染病、心脏病等严重基础疾病人群、精神病患者、醉酒者、遛宠物者、穿高跟鞋者等,不得进入学校锻炼。
三、开放时间
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教学工作日期间(学生出操、上体育课等校内活动时不向社会开放),每天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小时。
具体时间段由开放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告。因场地设施维护、考试、体育赛事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或暂停开放的,由学校提前向社会公告。
四、相关要求
(一)学校按照“有制度、有公告、有登记、有人管、有预案”的要求加强管理,明确服务对象,完善服务条件,实行“一场两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服务社会,立足公益,全部免费向社会开放。
(二)首次入校锻炼人员需要进行身份信息录入,并在登记簿上实名登记,再次进入校园锻炼时登记即可。未成年人及老年人进入场地活动时,需由监护人(家人)陪同。
(三)入校锻炼人员要严格遵守安保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安全管理。入校锻炼人员在体育锻炼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自行负责,与其他入校锻炼人员发生纠纷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入校锻炼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指定区域从事体育锻炼活动,不能超时间、超区域,亦不得开展与体育锻炼无关的活动。
(五)入校锻炼人员应自觉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和设施设备。
未尽事宜,依照学校体育场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金寨县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