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土地使用情况公告

发表时间:2025-08-29 16:25 来源: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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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明晰土地权属,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3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登函〔2025〕2号)要求,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属地乡镇和村委会开展了现场踏勘指界,金寨县土地勘测室进行了地籍调查。现将金寨县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项目使用的91129.72平方米集体土地拟确认为集体建设用地,现公告如下:

序号

烈士纪念设施名称

不动产权利人

土地坐落

土地使用权性质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四至范围

备注

1

金寨县双河烈士纪念园

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双河镇九龙村

集体建设用地

8915.39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2

金寨县长岭乌凤沟战斗红军烈士纪念园

金寨县长岭乡人民政府

长岭乡长山冲村

集体建设用地

8453.94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3

金寨县南溪革命烈士陵园

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南溪镇南溪村

集体建设用地

7682.05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4

红二十八军坚持三年游击战争金寨县纪念园

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

全军乡熊家河村

集体建设用地

12353.49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5

金寨县立夏节起义烈士纪念园

金寨县斑竹园镇人民政府

斑竹园镇红源村

集体建设用地

23523.02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6

金寨县南溪公安烈士陵园

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南溪镇花园村

集体建设用地

4090.91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7

金寨县吴家店穿石庙烈士纪念园

金寨县吴家店镇人民政府

吴家店镇太平山村

集体建设用地

2208.59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8

金寨县沙河梓树坪战斗纪念园

金寨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沙河乡梓树村

集体建设用地

1995.17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9

金寨县果子园革命烈士纪念园

金寨县果子园乡人民政府

果子园乡佛堂坳村

集体建设用地

379.55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10

金寨县油坊店刘晓松烈士纪念园

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

油坊店乡油店村

集体建设用地

370.68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11

金寨县六霍起义纪念园

金寨县燕子河镇人民政府

燕子河镇燕溪村

集体建设用地

19323.53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12

金寨革命烈士陵园(金寨县烈士陵园)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梅山镇史河路255号

集体建设用地

1833.4

建设烈士纪念设施

详见附件

 

                                             合计:

91129.72

 

 

 

 

公告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至9月19日。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需在公告期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并附相关佐证资料(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64-7356044;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64-2716807)。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将按相关规定完善供地手续并为各权利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金寨县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土地确权范围示意图.pdf

附件2.金寨县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与控制地带图.pdf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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