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建筑垃圾处置统筹谋划不足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六安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办法》,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固体废弃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建筑垃圾处置统筹谋划不足。六安市及各县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重视不足,均未按照《固废法》要求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年3月,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全面梳理排查存量建筑垃圾堆放情况。但六安市排查不严不实,督察发现,金寨县梅山镇梅山村西站加油站东侧、汤家汇镇中心学校东侧、梅山镇三里井村叶家粉坊北,仍存在建筑垃圾露天堆放的情况。金寨县建筑垃圾消纳场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也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二、整改实施主体
金寨县委、金寨县人民政府
三、目标任务
对露天零星堆放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理;充分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消纳场所处理建筑垃圾。
四、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 完善规划编制。完成《金寨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并通过金寨县规委会评审。
2. 强化问题整改与监管。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一是对梅山镇梅山村西站加油站东侧的拆迁垃圾、梅山镇三里井村叶家粉坊北侧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运往城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实施统一筛分处理;二是对汤家汇镇中心学校东侧倾倒的裸露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运往附近和襄高速公路建设工地用于回填;三是加强巡查监管,严禁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确保规范处置。
3. 推进处置设施升级。金寨县建筑垃圾消纳场作为城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所,截至2025年10月,已完成场内建筑垃圾的筛分及资源化利用处理,现已停用封场。为确保新增建筑垃圾得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新建的县经济开发区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已投入使用,目前城区所有建筑垃圾全部运往固废中心进行资源化处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六安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3377829
电子邮箱:lascgjsr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