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26-01-28 15:51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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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时光荏苒,寒假将至。为保障孩子们度过一个充实、健康、快乐的假期,我们特就寒假期间校外培训相关事项,向您提出如下建议与提醒。

一、尊重成长规律,关注孩子身心健康

寒假是孩子放松身心、调整状态、发展兴趣、体验生活的重要时期。建议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合理安排假期作息,保证充足睡眠,鼓励孩子参与体育锻炼、家务劳动、社会实践及亲子活动,注重培养自主规划与管理时间的能力,促进综合素质提升。

二、审慎选择培训,理性看待孩子需求

如确有需要选择校外培训,请您务必保持理性,切勿盲目跟风或过度焦虑。建议您:

1.拒绝违规培训。“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请家长及学生主动拒绝参加寒假期间以任何形式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开展的学科类培训。

2.选择合规机构。如选择非学科类培训,请确认机构是否持有《核准书》及营业执照,并确保培训内容、时间等符合国家“双减”政策规定。如选择托管机构,请选择持有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没有违规开展培训活动尤其是学科培训的托管机构,如有供餐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核实师资信息。了解授课教师的资质情况,确保其具备相应资格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保障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

4.关注安全环境。实地考察培训机构场所的安全条件、消防设施、卫生状况等,确保孩子学习环境安全。

三、增强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参与校外培训过程中,请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规范缴费行为。务必通过正规渠道缴费,避免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请主动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权利义务。托管学生建议先托管后缴费,确保资金安全。

2.警惕促销陷阱。对“折扣优惠”“限期促销”“保过承诺”“一次消费、终身免费”等营销手段保持警惕,避免因优惠诱导而冲动消费。

3.妥善保管凭证。妥善保存培训合同、缴费票据、招生广告、课程表等资料,作为维权凭据。

4.使用合规平台。请通过官方指定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购课、缴费、消课等。

四、主动参与监督,共建健康教育生态

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寒假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工作,如您发现各种违规培训或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县教育局:0564-7065331(学科类培训机构);

县文旅体育局:0564-7356072(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0564-7356213(体育类培训机构);

县科商工信局:0564-7062177(科技类培训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64-12315(小饭桌、托管)。

让我们携手努力,尊重孩子、关爱孩子,为他们营造一个轻松、愉快、有意义的寒假环境!

祝您和家人新春愉快,阖家幸福!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茁壮成长!

金寨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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