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医疗优待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老区革命传统,提升金寨医疗拥军水平,我县决定委托定点医院实施医疗优待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疗优待医院
金寨县中医医院
二、医疗优待对象
享受医疗优待的优抚对象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现役军人家属(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三、医疗优待项目
(一)优抚对象门诊,免挂号费;
(二)优抚对象入院就诊开通绿色通道;
(三)优抚对象急诊急救或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四)优抚对象在院内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享受20%的打折优惠。
四、医疗优待方式
退役军人和“三属”本人持优待证享受医疗优待服务;现役军人本人持军(警)官证、军士证、义务兵证享受医疗优待服务;现役军人家属本人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或与现役军人的关系证明享受医疗优待服务。
五、咨询服务联系人
金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络人赵亮,联系电话0564-2716805;金寨县中医医院医务科,联络人刘伍,联系电话0564-7199096。
中共金寨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金寨县中医医院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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