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表时间:2026-09-11 15:17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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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金寨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审查后,报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金寨县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金寨县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金寨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户籍在金寨县,就读于六安市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金寨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期内金寨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金寨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驻金寨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金寨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的,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学历条件

符合六安市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符合六安市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认定流程(全程网办)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

六安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为916日至92917(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金寨县采取全程网办,线上方式确认,申请人报名时上传资料,无需到达现场。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线上确认的,经个人申请,可到现场确认。

2.报名网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或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访问,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3.操作指南

(1)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网办材料、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2)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看。

申请人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务必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上的信息,完整、准确填写户籍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规范如图所示:


申请人可通过“皖事通”APP绑定查询户籍信息或居住证信息,操作流程为:登录“皖事通”APP — 选择“电子证照”— 进行“身份验证”— 选择“添加证照”— 选择户口簿或居住证添加 — 绑定成功,查看卡片 — 查看电子证照。

以绑定户口簿信息为例:



提醒: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二)体检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9月16日——10月7日,在清晨空腹状态下,持有效身份证、照片到金寨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在江店新城区、该中心每周五调休)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体检表》由该中心提供,咨询电话0564-7160164。申请人需提供2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其中1张粘贴于体检表相应位置,另1张(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申请任教学段和学科)放入体检医院工作前台设置的照片存放箱内,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制作。体检结果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申请人无需领取。

(三)材料线上提交

金寨县中小学教资认定全程网办需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每项材料须合成一个PDF上传且不超过500kb。

上传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证明材料

(1)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PDF文件(含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或集体户口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PDF文件;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PDF文件;

(4)驻金寨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金寨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说明:户籍信息通过线上核验的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历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未核验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网上报名时还需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六安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3.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材料,未核验通过的,须上传证书PDF件。

4.教育教学能力证明材料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无需上传材料,不通过的须上传。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无需上传。

(3)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材料。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材料。

5.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内地(大陆)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四)线上确认

2026年下半年认定的线上审核确认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8日17时

申请人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申请人须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请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若在审核结束前电话无法联系上申请人或申请人未上传符合条件的材料,则“确认不通过”,无法认定。

(五)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由六安市教体局公示。

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六)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依据申请人网上登记需求,邮寄(邮资到付)或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选择邮寄方式,须在网上申报时自行录入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按照常见问题12的说明申请延长有效期。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金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金寨县教育局人事股(0564-7064834)。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进行邮件或电话咨询。

为便于咨询与接收相关通知,选择金寨县教育局作为确认点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请加入“金寨县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1124362259)

附件: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pdf

附件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pdf

金寨县教育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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