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地上的守护碑——红军公田碑

发表时间:2023-04-21 16:24 来源:金寨县革命博物馆 点击数: 我要纠错
字号:[  ]

(红军公田碑 金寨县委宣传部 邱双陆 摄)

图中的文物是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土地革命时期的红军公田碑。这座红军公田碑,现收藏于金寨县革命博物馆内。它高1.07米,宽0.55米,厚0.18米,由整块花岗岩凿刻而成。碑的正面刻有大小不等的汉字,石碑的中央竖行刻着“红军公田”四个大字,上侧刻着“赤城五区三乡”,右下侧刻着“共计田五斗”几个字。

所谓“红军公田”,就是土地革命时期,鄂豫皖苏区分给红军、游击队员、脱离生产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田地。“田五斗”是说一年能收获五斗粮食的田亩。

据鉴定,这座石碑立于1932年2月至8月期间。它虽然看上去有些简陋、粗糙,却亲历了红军时代的烽火岁月、苏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也见证了中国共产党“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革命传统。

金寨县位于大别山腹地,被誉为“红军的摇篮、将军的故乡”,是著名的革命老区。

1929年5月6日,正值农历的立夏节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金寨县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商南起义(立夏节起义)。金寨历史上第一次革命武装起义,就此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大幕。

与此同时,吴家店、包畈、斑竹园、南溪等10多个地方也举行了暴动,并取得了全面胜利。一时间,大别山腹地红旗漫卷。

立夏节起义胜利后,鄂豫皖地区的苏维埃政权纷纷建立并实行土地改革,广大贫苦农民从重压下解放出来。在根据地建设中,“红军战士应当分得土地”成了鄂豫皖苏区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金寨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原主任胡遵远说,红军公田制度就是在这个时期建立的。“各个乡镇在土改的过程中,都留下了一块上等的好田作为‘红军公田’,并竖碑刻文。红军公田由代耕队耕种,收获的粮食,主要用于解决红军的公粮和烈士亲属的实际困难。红军公田制度是当地苏维埃政府代表群众,对红军战士表达的一种特殊的感情。”

1931年10月,鄂豫皖苏区提出“每乡留一石到五石为红军公田,分给红军中由白色区来的贫苦农民和俘虏哗变加入红军的士兵”。这个“一石到五石”是说一年能收获十斗到五十斗粮食的田亩。之后,苏区又相继颁布《关于怎样分配土地的宣传材料》等文件,对红军公田进行制度上的规范和完善。为表达对红军的热爱,当地百姓在分田的时候自发地把村里最好的土地划为红军公田。

根据老红军的回忆,竖“红军公田”石碑的那天,人们敲着锣鼓,从八面四方涌向公田。在一片锣鼓声、欢呼声中,红军公田碑被稳稳地立在农田边上。

“红军公田”制度推行后,鄂豫皖苏区农民自愿跟着红军走,红军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在《金寨红军史》一书中,开国第一中将徐立清回忆道:“我读过几年书,在斑竹园招兵登记处负责登记造册,一 天就登记了20多人。”

金寨县斑竹园镇文化站原站长廖家同老人也讲述了这样一段感人故事。“我们这个地方有一个人叫漆远桓,他把十个儿孙都送去了红军,后来这十个儿孙都牺牲了。为什么我们这个地方有这么多老百姓去当红军,就是因为老百姓得到了田,老百姓为了保卫我们的成果,所以就报名去当红军。鄂豫皖苏区在这个时期是鼎盛时期。”

20世纪70年代,金寨县斑竹园小河村农民挖出了这块“红军公田碑”。廖家同老人看见碑上的文字后,激动不已:“我感到非常高兴,我们在写红军公田碑的时候,终于有了实物来证明。”

红军公田石碑寄托着祖辈们对红军的热爱,也像是守卫,守护着他们经过艰辛斗争得来的胜利果实。如今,石碑已成为“军爱民、民拥军”的历史见证,而我们也会将这种人民军队与群众鱼水相依的光荣传统传承下去。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