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店:成功救助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鸟类

发表时间:2024-04-07 14:38 作者:张晓玲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江店派出所 点击数: 我要纠错
字号:[  ]
“警察同志,我刚刚在山上看到一只不知名的鸟受伤了,我怀疑是野生保护鸟类,刚刚我上前查看时还被啄伤了,你们快来看看吧。”近日,金寨县公安局江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闵某(男,29岁)报警。

接警后,民警快速出警到现场,沿着羊肠小路,穿过山林杂丛,民警见到了报警人闵某,顺着闵某所指的方向,在一处松树下,看到了一只跟鸭子十分相似,浑身黑色羽毛的鸟,老民警徐玮一眼认出这就人们口中常说的“鱼鹰”,学名鸬鹚,可以水陆空三栖,属于国家二级野生动物。经仔细查看,民警发现这只鱼鹰翅膀受了伤,无法飞行。因鱼鹰嘴善啄物,为防止被鱼鹰误伤,民警辅警找来纸箱,通过相互协助,成功将鱼鹰“收”入盒中。由于气温高,长时间未进食的鱼鹰已经奄奄一息。考虑着野生动物最好的归宿是大自然,民警迅速带着鱼鹰来到河边,小心翼翼将其放入河中,一沾到水,鱼鹰立即回复了活力,一头扎入河中。

游离岸边时,鱼鹰多次回头看着民警,岸边的民警一直目送其安全游远直至不见踪影。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