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特巡警大队,跟随一辆送诈骗款的网约车,在合肥市一偏僻路段抓获3名取款的涉诈犯罪嫌疑人,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
9月25日,梅山镇居民吴某到刑侦大队报警,称其9月下旬以来,被诱导在网上进行所谓的投资,后不能提现,陆续被骗17万余元,被骗款是按对方要求以现金通过网约车送到指定地点,对方要求其再交5万元所谓的保证金才能提现,仍通过网约车送款。
接警后,刑侦大队高度重视,细心研究,决定将计就计,跟随送款车辆,伺机抓捕取款人,并作了周密安排,由刑侦大队2名民警和特巡警大队2人组成抓捕组,立即展开行动。
民警将受害人准备的“保证金”进行乔装,按对方要求捆扎、包装、密封,放进袋子。受害人按对方指令,拍照传给对方确认,然后叫了一辆网约车,把网约车驾驶员微信号发给对方,网约车按对方指定地点送“货”。抓捕组驾驶一辆民用车跟随。网约车一直行驶至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一偏僻路段停下,抓捕组车辆在附近不显眼处观察,只见一黑衣男子鬼鬼祟祟四周查看,然后到网约车跟前准备取“货”,民警迅速下车跑步上前抓捕,该男子见状撒腿就跑,民警紧追不舍、发力冲刺,追了约百米,将取款人擒获。
就地突审,取款人交待自己受“老板”指使,在该处取“货”,“老板”可能就在附近监视。抓捕组立即驾车在附近搜寻,发现不远处的小路上开来一辆“浙A”号牌白色轿车,形迹可疑。民警将该车逼停,车上有两人,表现得若无其事,声称在该处上厕所。民警眼疾手快,从白色轿车上搜出点钞机、电子秤、大量手机等作案工具。在证据面前,两人低下了头,其中一人正是“老板”方某,另一人是帮方某开车的助手。方某交待了其从网上“接单”,雇用他人为诈骗分子取款的犯罪事实。
目前,方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