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山派出所积极践行保护野生动物的职责,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獾幼崽,为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贡献了力量。
4月14日14时许,梅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自家竹林附近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野生动物幼崽,情况不明。接警后,值班民辅警深知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迅速反应,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辅警小心翼翼地靠近这只幼崽,经现场初步辨认,确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獾的幼崽。这只猪獾幼崽体长约20厘米,体重约1公斤,虽然无明显外伤,但行动迟缓,看起来十分虚弱。
考虑到幼崽独自在外可能面临诸多危险,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同时按照专业人员的指导,用纸箱临时安置幼崽,为其提供了适量的饮用水,以保证它的基本生存需求。林业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仔细检查和判断,确认该猪獾幼崽约3个月大,因与母獾走失,长时间未进食才导致身体虚弱。好在检查结果显示它无重大健康问题,随后工作人员将其带回管理中心进行进一步观察和照料。待这只猪獾幼崽恢复健康,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工作人员将选择合适的地点放归自然,让它重回属于自己的家园。
此次救助行动,不仅体现了梅山派出所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梅山派出所将持续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以“警察蓝”守护“生态绿” ,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