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白塔畈镇纪委为党员干部立规立矩,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树立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坚持“一事一报”。严格按照《金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全镇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实行“事先报告、作出承诺、事后再报告”的制度,将操办的事项、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及请客对象等情况进行两次书面报告,填写相关表格,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和接受监督。一般干部及村“两委”干部报告单须经村党组织书记签字后报镇纪委备案,操办者须严格按照报告单填写的事项执行。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管理。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镇纪委多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领会《金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通报典型案例;把握重点人群,重点向各村“两委”干部反复宣传教育,引导不参加非亲属操办的除婚丧事宜外的庆生祝寿、升学入伍、乔迁新居等宴请;不参加超规模、超范围的违规大操大办的婚丧宴请,营造“风清气正、从简尚廉”的良好氛围。
严格查处违纪行为,加大监督力度。白塔畈镇纪委积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在“五一”“十一”等婚庆高峰期采取明察暗访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操办婚丧等事宜不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借机收送钱物的,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予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者,予以党纪处分。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白塔畈镇通过强化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既能够净化干部同事关系,减轻人情来往负担,更能在全镇形成倡导文明节俭、反对铺张浪费的风气,以优良党风带民风树新风,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