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调查处置职责的关键环节和必经程序。古碑镇纪委坚持实事求是、严肃慎重、区别对待、民主集中等原则,从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权利出发,严格规范审理程序,全面构筑起全镇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强化制度学习,业务水平“提起来”。通过参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乡镇之间案件办理质量互评、乡案县审、单位内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活动,突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以“经得起时间和当事人的检验”为标准聚焦业务能力提升。
发挥警示作用,典型案例“用起来”。由镇党委书记和分管班子成员在全镇、各村、各部门开展集体警示教育谈话。组织镇村干部在集体会议、廉政党课和镇委党校上进行中央、省、市、县典型案例通报集中学习。落实“一案一公开”,对已下达的处分决定,既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文件宣读,又在全体镇村干部例会上进行宣读,发挥警示作用。
开展互评互审,细节功夫“做起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驻地作用,积极参与协作区内乡镇案件互评并取得较好位次。及时对协作区内其他乡镇开展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程序,对案件证据材料、定性过程、程序规范等进行全面审核,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体现组织关怀,回访教育“暖起来”。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对受处分党员定期开展暖心回访,全年共开展15人次。在回访过程中,以教育引导为重点,由教育帮带人对回访对象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回访对象近期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回访对象深化思想认识,端正思想态度,重拾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