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舌尖”“药箱”安全 全军乡食药安全检查在行动
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为切实防范化解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风险,压紧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守护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近期,全军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足农村实际,聚焦商店、餐饮门店、村级卫生室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坚持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同步推进,织密织牢基层食药安全“防护网”。
聚焦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本次检查按照“全覆盖、查隐患、抓整改、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现场问询相结合的方式,对全乡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在食品经营领域,逐一核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合法有效;仔细查验进货票据、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重点检查粮油副食、酒水饮料、散装食品、冷藏食品,严查过期变质、“三无”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在药品医疗器械检查方面,重点核查零售药店、村卫生室药品购进渠道与储存条件,查看药品有效期,排查是否存在过期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等情况,核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是否齐全、药品阴凉储存要求是否落实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闭环推进整改落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台账记录不全、物品摆放不规范、卫生保洁不到位等一般性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户指出风险隐患,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现场下达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对整改完成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闭环清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苗头,及时做好取证记录,依法依规处置,形成监管震慑,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规范一处。
执法普法并行,营造共治良好氛围。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宣传”一体推进,把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执法人员面向经营户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督促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向周边群众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讲解过期食品药品危害、假冒伪劣产品辨别方法,公布12315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全军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绷紧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紧盯重点场所、关键风险点,增加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频次,补齐农村食药监管薄弱环节。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压实各方责任,不断提升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守护好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为全乡群众生产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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