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花石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6-03-26 10:39 来源:金寨县花石乡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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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花石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部署,紧扣全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规范执法为抓手,以普法惠民为基础,以矛盾化解为底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健全领导体系,压实第一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乡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与经济发展、基层党建、平安建设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及时调整充实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专人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5次、工作推进会4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执法规范、矛盾调处、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解决法治领域实际问题11件,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部门各司其职、乡村联动落实”的工作格局。

    细化任务清单,完善制度保障。对照《金寨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花石乡实际,制定《花石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细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纠纷化解、法治监督等5大类16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站所、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修订完善《花石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村级绩效考核和乡干部年度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强化结果运用,以考核倒逼工作落实。

    强化队伍培育,提升履职能力。聚焦基层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能力培训。组织乡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村 “两委” 干部,参加全县法治专题培训、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复审考试4 次,实现参训率、持证率双100%。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会前学法制度,全年组织集中学法5次,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以及耕地保护、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等领域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树牢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配齐配强乡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打造一支懂法、守法、用法的基层法治工作队伍。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 “放管服” 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优化政府职能配置。依法梳理并动态更新乡级权责清单,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职权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公开,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边界清晰、权责一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整合民生服务、政策咨询、审批办理等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帮办代办”模式,梳理高频事项办理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政务服务效率持续提升。2025年,政务服务大厅累计办理各类事项 240余件,群众满意度达100% 。

    深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建立涉企政策“一对一”宣讲机制,组织干部上门走访企业、合作社3家,推送惠企政策10条,协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合同纠纷等问题1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清单制度,推行柔性执法、审慎监管,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全年未发生损害营商环境的执法案件。成立乡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专班,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合同审查等服务,全年出具法律意见32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坚决杜绝违法决策、随意决策。针对全乡基础设施建设、惠民资金发放、集体资产处置、产业项目落地、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事项,全程邀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乡贤人士参与商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开展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廉洁自律等方面风险评估,交由乡法律顾问和司法所进行双重合法性审查后,再提交乡党委扩大会议、乡政府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9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6次,提出专业法律意见18条,从源头防范决策风险,全年无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违法决策情况发生。

    从严管理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制度,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对本年度乡党委、政府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由党政办牵头,联合司法所、法律顾问逐一审核把关,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无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对不符合现行法律要求、不适应基层发展实际的文件及时废止或修订,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巩固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与专业法律顾问团队签订年度服务协议,实行法律顾问定期坐班、上门服务制度,为乡村两级、群众、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论证、合同审查、矛盾纠纷调解等涉法事务28次,出具专业法律意见76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鼓励年轻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升基层法治队伍专业能力。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乡现有持证执法人员7人,均完成年度执法培训和继续教育,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鼓励年轻干部报考行政执法证,优化执法队伍年龄结构。聚焦执法能力提升,开展执法人员综合培训1次,内容涵盖新型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案卷规范、应急处置等,参训执法人员达7人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县级执法案卷评查培训1次,学习先进经验,整改自身问题。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配齐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设备,实现执法全程留痕、案卷规范完整。通过乡政务公开网、村级公示栏、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公示栏,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信息,全年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32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法制审核小组,对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年审核重大执法决定1件,审核通过率 100%,杜绝违法执法决定。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规定,推行说理式执法、文明执法,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全年未发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及粗暴执法问题,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全年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未发生执法投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花石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涵盖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6类突发事件,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组织应急演练4次,提升干部应急处置能力。2025年,成功处置突发事件2起,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矛盾隐患排查等工作中坚持依法研判、依法处置、依法疏导,全年妥善处置各类风险隐患8起,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或群体性事件。

    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强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全年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人次。持续深化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为群众、经营主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年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5人次,协助审查各类合同、协议24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实现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解决群众“找法难、用法难”问题,让法治红利惠及全乡群众。

     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目标,整合司法所、综治中心、村调委会、法律顾问、驻村工作队等多方力量,构建“人民调解 + 行政调解 + 司法调解”联动化解体系。建立乡、村两级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机制,实行“每日排查、每周汇总、每月研判”,对邻里纠纷、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等农村常见矛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规范矛盾纠纷受理、调处、回访闭环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化解一件销号一件。全年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 21 件,成功化解21件,调解成功率100%,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依法依规处置信访诉求。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依法依规、情理结合化解信访问题,规范信访受理、登记、交办、办理、反馈流程。开展信访隐患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各类信访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化解,全力压降信访增量、化解信访存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理性维权,杜绝缠访、闹访、越级访行为。落实乡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制度,主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年无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事件,全乡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乡纪委、党政办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资金使用等专项督查,全年开展督查1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4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公开财政预决算、惠农补贴发放等信息,确保资金运行透明规范。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乡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定期向乡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 100%。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无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夯实法治阵地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乡法治文化广场1个、村级法治文化宣传栏6个,摆放法律图书 80余册,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共培育村级法律明白人28名、学法用法示范户14户,组建村级普法小分队,常态化开展入户普法、法律咨询,成为基层法治宣传的中坚力量。同时,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以点带面提升全乡乡村法治建设水平。

    强化经费与队伍保障。统筹保障法治工作经费,全年投入法治宣传、执法装备、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经费,保障法治工作顺利开展。配齐配强乡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打造一支懂法、守法、用法的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提升村级依法治理能力。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不足

    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普法形式仍以传统发放资料、集中宣讲为主,创新性、互动性不足,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依然薄弱,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强。

基层法治专业力量薄弱,乡级专业法律人才短缺,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处理基层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不足,少数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执法细节把控不够到位。

法治与基层治理融合不够深入,法治在护航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发展、轻法治的惯性思维仍然存在。

普法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缺乏分众化、精准化普法方案,新媒体运用不充分,专业普法队伍力量薄弱。

    基层法治培训系统性不强,针对性实战训练不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缓慢。

基层治理任务繁重,法治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仍需加强,法治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路径有待持续探索。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花石乡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针对存在的短板弱项,聚焦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持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加大法治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力度,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考核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知识竞赛等活动,实现干部法治学习全覆盖、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二)深化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作用,持续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政务公开,让行政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监管机制,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做到及时审查、按时备案、定期清理,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柔性执法、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重点围绕新型法律法规、复杂案件处置、执法文书规范等内容,全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提升执法案卷质量。

   (四)创新普法模式,增强全民法治素养

    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打造贴合山区群众需求的特色普法品牌,聚焦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普法,建强用好“法律明白人”队伍,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构建“新媒体 + 传统阵地”普法格局,制作短视频、动漫等普法产品,开展分众化、精准化普法。结合本地红色资源,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提升普法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健全化解机制,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持续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以法治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花石、法治花石,推动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建立“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提升基层矛盾化解法治化水平。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专项报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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