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建立巡察监督与法治督察协调协作机制

发表时间:2024-02-26 10:25 作者:柴媛媛来源:金寨县司法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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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县委巡察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纵深推进法治金寨建设,金寨县委依法治县办积极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促进法治督察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向纵深发展。

坚持高位统筹。县委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建立县委巡察办、依法治县办协调沟通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纳入县委巡察组,做好进驻前后、巡察期间的协调沟通,确保法治监督检查与县委常规巡察步调一致、协同高效。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11条巡察重点内容清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等重点巡察内容,纳入法治巡察重点内容,精准发力开展巡察。

坚持查改贯通。将法治监督检查与常规巡察以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同步启动、同步进驻、同步实施、同步反馈、同步结束,通过查看档案资料、检查执法卷宗、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现场查看等方式,全方位了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多角度摸清被巡察单位的“法治症结”。巡察结束前,县委依法治县办形成问题清单,一并纳入巡察总体报告;巡察结束后,向巡察对象反馈,责令其抓好整改提升并通报整改情况。

坚持以巡促改。强化县委依法治县办与县委巡察办的相互协作、联动配合、信息共商,针对巡察发现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反馈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建议,要求限期整改;针对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报告并提出针对性举措,适时向被巡察单位发放法治建设“三个清单”,提出针对性举措,有力提升了全面依法治县整体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