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司法局关于顽瘴痼疾整治情况的公示(一)

发表时间:2021-06-20 11:22 来源:金寨县司法局 点击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做到教育整顿过程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现将金寨县司法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整治内

(1)少数领导干部不了解、不重视、不带头记录填报,推动落实“三个规定”不力,造成责任传导层层递减;(2)教育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干警不清楚、不掌握“三个规定”内容,不愿、不会、不敢或不如实填报,社会认知程度不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普遍共识尚未形成;(3)相互请托,接受请客送礼或其他利益,违反规定说情打招呼,过问和干预案件;(4)与涉案对象和利害关系机构和个人不正当接触、交往,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5)填报记录、通报、倒查追责、检查督导等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

二、整治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在3月28日中心组学习会上、在4月2日在全县司法行政查纠整改环节部署会上、在4月24日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查纠整改动员会上认真学习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印发《致干警及家属的一封信》,开展全员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全体干部领会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增强如实记录填报自觉;(3)开展全面排查。统一印发个人自查表,组织干警逐人填报,做到一人不漏;同时;组织问题查纠,向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调查了解干警2018年以来涉及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排查;(4)全员签订承诺书。全局签订《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69份,未发现本单位干部职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5)广泛宣传。对县直16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万长”大宣讲活动,宣讲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充分利用新媒体等网络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介绍整治成效,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6)完善长效机制。制定《金寨县司法局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坚持领导带头,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纳入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作为常态化检查督导的重要项目;加强部门协作,在县委政法委统筹指导下,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和线索互用。

三、整治成效

通过以上6项具体举措,干警对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视程度、思想认识显著提高,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整治目标基本实现。

金寨县司法局真诚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监督、评判,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加以改进。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举报电话0564-760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