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有效破解了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的困局,有力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一起执行积案得以执行完毕。
2021年5月,古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同镇的居民章某发生碰撞,致章某受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金寨法院经审理判决古某赔偿章某各项损失合计18万元。判决生效后,顾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对古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其名下只有少量存款,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古某系农村务农人员,年龄大身体差,家庭经济困难。执行法官划拨古某名下存款2万元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未果,在对古某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终结本次执行后,章某因未获足额赔偿,于2024年多次上门向古某索要赔偿,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导致古某报警10余次,执行法官、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场劝说均未能说服双方,矛盾逐步升级。
为妥善化解这一纠纷,金寨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向当地党委政府专题汇报案情,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成立矛盾化解专班。矛盾化解专班多次上门开导双方当事人,避免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同时努力做通双方当事人家人的思想工作。
最终,章某和古某解开了心结,章某能够体谅古某的困难,古某也改变了态度,主动从家人和亲友处寻求帮助。经矛盾化解专班四次联合调解,章某和古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古某在签订协议当日付款6万元,剩余欠款也在古某家人及亲戚的帮助下按照约定履行了给付义务,这起纠纷至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