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连续成功调解两起消费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助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消费环境。这两起消费纠纷的圆满解决,充分展现了自今年2月以来金寨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
案例一:承诺订金可退,退款却“打折扣”?消费者李先生反映,2024年自己在某装修公司缴纳订金1万元,公司业务员当时承诺“未装修可全额退款”,一年后自己因故未选择该公司进行装修,在向该公司要求退款时却被告知需扣除3000元“设计费”。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先生选择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公平调解护权益,迅速响应解民忧。接到投诉后,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的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迅速展开调查。执法人员通过查验订金收据、询问双方举证,确认该公司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设计费”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扣款,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调解过程中,执法人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为依据,告知该公司存在的争议,同时耐心协调双方诉求。经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李先生同意公司扣除已出具的两份设计图费用1600元,退还剩余金额8400元,纠纷圆满化解。事后,李先生写下表扬信,称赞该分局执法人员具有极高的专业素养,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案例二:新床变库存,维权遇难题。2025年1月,消费者杨先生在某家具店购买了3套床架,销售称床架为定制产品,下单后开始生产,杨先生现场支付定金1万元,并在货到后补齐尾款4097元。等到上门安装验收时却发现其中一套定价为5000元的床架,床头缝线处皮质存在瑕疵且生产标签显示该产品为2022年生产的库存品。杨先生当即提出退货要求,家具店却以“三包规定”为由,只同意换货而拒绝退货。杨先生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求助。
接诉即办提效能,依法调解化纠纷。针对杨先生反映的情况,该分局执法人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现场检查争议商品、调取定货合同、查看聊天记录等行动,厘清责任归属,确认产品因存放时间过长导致皮质老化形成瑕疵。因信任出现危机,消费者不接受更换商品。随后,执法人员耐心向家具店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瑕疵商品退换货规定,指出库存商品未作说明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经多次调解,家具店最终认识到经营行为不当,同意对问题床架进行全额退款退货,同时向消费者表示歉意。杨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这两起调解装修和家具消费纠纷的典型案例,生动诠释了市场监管执法的深度与温度。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秉持着“监管为民”理念,既当好市场秩序的“守护者”,又做好服务群众的“贴心人”,让每一次执法都传递法治力量,让每一起调解都彰显为民初心,用工作实效为优化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