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法治屏障,4月16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至吴家店镇太平山村文化广场,公开审理一起盗挖野生映山红案件,以真实案例释法普法,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课。
盗挖野生杜鹃,触碰法律红线。2024年10月18日,被告人王某某在吴家店镇香炉关景区踩点期间,发现观景台旁一棵树形美观、已清理杂树的野生映山红(杜鹃花),遂起盗挖牟利之念。其使用工具将该株映山红根部土球挖出后,因运输不便暂时掩埋,后在19日转移。经鉴定,该野生映山红树龄达百余年,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盗挖行为对当地生态造成破坏。
家门口的法庭,零距离的警示。庭审现场设在案发地太平山村部的文化广场,现场50余名村民旁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有序开展,清晰还原了被告人违法事实。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一案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将积极补植复绿。
法官现场普法,共筑生态防线。“一株野生杜鹃长成需数十年,毁坏只需一瞬间。盗挖行为不仅破坏自然遗产,更将面临严厉刑事处罚!”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开展以案释法,强调野生杜鹃等植物资源的生态价值及法律保护要求。法院干警同步发放《生态保护典型案例手册》,解答群众咨询,引导村民树立“保护野生植物就是守护家园”理念。
生态司法入民心,守护青山成共识。“以前觉得挖棵野花不算大事,今天才知道是犯罪!”“巡回审判看得懂、记得住,我们一定管好山上的宝贝。”村民们纷纷表示深受教育。太平山村党支部书记吴继秀指出,此次庭审对遏制盗挖盗采、推动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村“两委”将联合镇级林业部门加强巡查管护,共建生态法治乡村。
司法护航守一山花开、护万代福祉。金寨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巡回审判是践行“生态司法+乡村振兴”理念的创新举措。未来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通过“惩治犯罪+生态修复+普法宣传”模式,为县域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