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新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民营经济组织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便利。近日,金寨县综治中心发挥自身优势,指派调解人员及时化解一起涉民营经济组织矛盾纠纷,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受到群众好评。
安徽优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康养项目并拥有多年成熟运营管理经验的民营经济组织。为更好满足当地“医疗、康养、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医养相结合产业的健康发展,突破传统医疗和养老分离状态,做好养老、看病可随时“切换”,营造“康养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新模式,2023年8月,由金寨县白塔畈镇政府牵头,该公司与金寨县白塔畈镇政府、金寨县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签订了楼冲敬老院、白塔畈康养中心、白塔畈镇医养康中心资产设施租赁营运协议,同年11月,该公司又与白塔畈中心卫生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一项惠及民生的“康养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在白塔畈镇悄然形成。然而,就在各方正常营运期间,2025年8月10日,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拖欠中心卫生院资产设施租赁费、水电费及派驻康养中心医护人员工资合计二十余万元及违约金。
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接到诉状材料后发现,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是涉及养老产业、惠及民生的项目,涉讼金额也不是很大,公司拖欠租金未付可能存在其他原因。如果简单地开庭审理,案件虽办结了,但可能会挫伤双方继续合作的积极性,惠及民生的“康养中心+卫生院”模式也很可能终结。经过慎重考虑,遂决定将材料转交县综治中心指派调解人员先行调解。
接受任务的调解人员了解到,由于营运的需要,公司对前期租赁的资产房屋需要进行改造、装修。根据约定,改造装修由公司负责,其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最终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由于政府财政紧张,改造装修费用尚有二百余万元一直未能兑付,加之公司营运期间,始终处于非盈利状态,经费支出也很紧张,以致公司对应付的资产租赁等费用也就拖而未付。中心卫生院则认为,其已完全按照协议要求履行了自己应尽义务,公司理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况且,该笔收入是卫生院应收债权,每年财务审计时也提出要求进行清收。否则,院方相关负责人将面临因履职不作为被追责的风险。
在了解清楚情况后,调解人员将双方通知到综治中心进行调解指出,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应具有契约精神。既然双方签订有协议,理应做到诚实守信,权责对等,依法履行。卫生院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当然享有协议赋予的权利。中心卫生院提起诉讼,理所应当。鉴于公司拖欠费用事出有因,建议卫生院关于支付违约金的请求放弃。为尽快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调解人员将双方的纠纷及处理情况又专门向白塔畈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同时建议政府尽快安排资金,将公司垫付的资产设施改造费用进行兑付。后经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付款协议。
事后,公司负责人拉着调解人员的手深情地说到,综治中心采取先行调解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做法很好。这种以非对抗式方式处理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双方间合作关系,避免了因诉讼导致公司商业信誉受损或合作破裂,作为公司负责人代表公司真诚地向你们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