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便民司法暖人心

发表时间:2026-05-11 10:06 作者:王路瑶 来源:金寨县人民法院 点击数: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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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立足案件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庭审现场延伸至辖区派出所,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让司法服务直达群众身边。

该案被告人年事较高,行动不便,往返法院参与庭审存在较大困难。为切实减少当事人奔波之苦,承办法官在综合研判案件情况后,决定将庭审地点设在被告人属地派出所,“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26年1月,被告人汪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燃油三轮车,在返家途中搭载村民李某,后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在路边,造成驾驶人汪某、乘坐人李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巡逻时发现该起事故,经司法鉴定,被告人汪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8.8mg/100ml。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在法官的引导下,庭审各环节有序推进,被告人汪某对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深刻忏悔,自愿认罪认罚。庭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被告人细致讲解酒驾、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严重危害,直观剖析违法犯罪的法律代价。该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下一步,金寨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常态化推进巡回审判工作,打破法庭围墙,把法庭搬到乡镇、社区、基层一线,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以有温度、接地气、暖民心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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