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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信息公示

发表时间:2021-08-14 18:01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点击数:  字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项目信息公示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牵头实施单位

金寨县教育局

学期

春学期

资金投入

1475.25万元

配套政策

金寨县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金教办〔2021〕21 号)

资助人数

7216人

资助类型

普高助学金

2889人

359.75万元

普高免学费

2070人

175.95万元

中职助学金

2905人

290.5万元

中职免学费

4327人

649.05万元

二、资助标准:

我县按照中职免学费3000元/生*年、普高免学费1700元/生*年(三所高中均为省示范高中)执行,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平均2000元/生*年,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分为2-3档,执行分档资助,对原建档立卡学生执行最高资助标准。

三、申请审批流程:

我县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文件精神,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审批工作,流程为:

(一)提前告知。学校要通过校园公告、班会、家长会、发放告知书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发放《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或监护人开学初即向班级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学校认定。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结合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拟定各班级受助名单,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确定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

(四)结果公示。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及时撤销公示信息。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五)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监督电话:

金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64)706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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