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民生工程项目信息公示
公用经费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公用经费 |
牵头实施单位 |
金寨县教育局 |
学期(月份) |
1-7月 |
资金投入 |
4000万元 |
配套政策 |
关于印发《金寨县202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教财〔2021〕28号) |
人数 |
54570人 |
二、基本标准:
1、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财政共同承担,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为8:2,省和我县分担比例为8:2。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安排公用经费。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接受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所需资金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担政策执行。
3、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三、执行情况:
目标任务534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5134.8万元,县级资金214.2万元,到7月底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累计支付资金约4000万元,占全年公用经费预算 74.7 %。
四、监督电话:
金寨县教育局财审科:(0564)7065075
免费教科书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免费教科书
|
牵头实施单位 |
金寨县教育局 |
学期 |
春学期 |
资金投入 |
313.3万元 |
配套政策 |
关于印发《金寨县202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教财〔2021〕28号) |
人数 |
54570人 |
二、基本情况
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
三、执行情况
目标任务580.9万元,已支付春学期免费教科书资金313.3万元,占全年预算的53.9% 。
四、监督电话:
金寨县教育局财审科:(0564)706507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牵头实施单位 |
金寨县教育局 |
学期 |
春学期 |
资金投入 |
443.2万元 |
配套政策 |
关于印发《金寨县202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教财〔2021〕28号) |
资助人数 |
11302人 |
二、资助标准:
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按照5:5比例分担。
三、申请审批流程:
我县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文件精神,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审批工作,流程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学生要全部享受本项资助。对于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组织评审认定工作。对拟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核。生活补助资金原则上由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特殊情况下,可由教育、财政部门商定后,将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不得发放现金,更不得用于抵减学生任何费用。
四、监督电话:
金寨县教育局财审科:(0564)706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