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寨县民政局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保障资金,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兜底保障对象58756人,发放兜底保障资金24397.19万元。其中:农村低保21218人12318.03万元;城镇低保2201人1562.38万元;特困人员供养6605人7691.75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5919人2087.675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199人239.54万元,临时救助1206人228.48万元;临时救助1408人,269.33万元。
一是建立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社会救助家庭信息比对环节前置,社会救助对象民主评议变“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为“以居民小组为主体座谈”模式,在救助申请受理环节同步开展信息比对,在入户调查环节同步开展民主评议,压缩审批环节,通过“两同步一压缩”,社会救助审批时限由最快49天压缩至最短20天,极大提高社会救助时效性。按月开展动态管理,坚持“凡进必核”,强化“定期复核”、确保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特困供养救助制度。制定《金寨县困难群众救助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金民福〔2022〕9号),明确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保障标准、审批流程以及退出供养范围条件。将不满60周岁的特困人员认定残疾等级扩大到三级智力残,扩大保障范围。
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大力推行 “互联网+社会救助”,实施社会救助综合平台优化升级,实现社会救助综合平台与财政一卡通系统、医保系统的对接,新增救助信息数据库、动态监测预警、探视走访打卡、群众幸福账单等功能,初步形成了信息化、便民化、科学化“智慧救助”模式。推行社会救助申办材料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实行网上受理、审核、审批,精简可共享查阅的材料收集,简化工作流程,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四是加快推进社会化供养机构改造提升。2018年以来,投入资金2.1亿余元,改扩建21所,新建9所康养中心,全县24个乡镇敬老院全部完成适老化改造提升工程。老人房间设独立卫生间,洗浴防护、衣柜家具、空调电视等按标准化配套到位,消防安全、无障碍适老化等硬件设施全部达到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标准,基本满足老人幸福康养要求。全面推行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托管经营,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同步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全面实现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有效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五是严格落实残疾儿童救助政策。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和留守儿童开展监护风险等级评估,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家访手册,明确不同风险等级家访频率,建立监护联系、抚养照料、探视家访制度,加强动态监测,开展探视走访,落实兜底保障政策,重点加强重病重残儿童、家庭贫困儿童、监护人服刑儿童的救助帮扶,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帮尽帮、应养尽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已有320名残疾儿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同时重度残疾人护理针对未成年人单独提标扩面,在原有基础上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的未成年人延伸,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
六是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县232个村(社区)全部成立“扶危济困”互助社,按照每村每年政府补贴1万、村集体出1万和社会募捐不少于1万的方式,筹集互助资金,对突发变故家庭给予上门现金救助,及时了解困难情况,同步做好相关专项救助的跟进和转介,切实发挥主动发现需救助对象的“前哨”作用。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4000元以下的急难救助由乡镇直接实施,特殊情况需大额救助的,乡镇报民政局“一事一议”予以审批,形成了“村级互助社、乡镇临时救助、县级大额救助”三级急难救助体系。今年以来,全县互助社共募集资金573.23万元,吸纳社会资金242.12万元,救助3201人次204.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