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平稳向前发展,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统筹整合社会救助多方资源,切实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不断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进低保、特困、残疾人、急难救助与医疗、教育、就业、救灾等专项救助综合衔接,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2024年以来,保障城乡低保15381户21536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13708.82万元;保障城乡特困6601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8914.04万元;保障孤儿303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365.29万元;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25793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2669.14万元。
不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将民政、乡村振兴、医保、残联、人社等部门社会救助信息实时比对,定期对脱贫户开展数据比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对在册救助对象财产变动、社保领取等信息实时复核,对因病、因残、因学致困需救助对象实时预警,对可疑数据进行反馈再核实,杜绝重复享受、多发错发漏发情况发生。2024年以来,新增城乡低保1340人,取消3464人;新增城乡特困363人,取消336人;新增孤儿111人,取消22人。为964户低保边缘家庭发放电费补贴101.77万元。
多措推进“物质+服务”多元救助模式。优化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逐年提高护理补贴标准,与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签订照料服务四方协议,落实“一对一”照料护理。持续实施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人员因缺乏家庭成员照料而普遍存在的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全面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为因重病、重残、重大变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提供应急救助帮扶。今年以来,共有5203名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签订委托照料四方协议,签订率100%,累计发放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370.76万元;为6451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护理保险,投入保金79.35万元,全年共服务834人次;互助社累计救助困难群众4241人次,发放资金255.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