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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被少算
留言时间:2021-12-28 09:14:3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5697
受理单位: 金寨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好: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2006〉59号文件规定,附件1.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我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和过渡性养老金)按规定只有基础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19年省平工资6433,我缴费指数化月也是6433,(我有证据在手)金寨县人社局答复6433X3427.50是错的。如果金寨县社保局能拿岀我个人指数化月政策法规就是3427.50,我克几服理。 本来我的养老金就少,我沒有职工医保现在每天要吃两样药,生活困难。 请求市政府领导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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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寨县人社局 发表于:2022-01-01 13:44:17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除上述两项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您是2019年7月到龄办理退休的,您的历年平均缴费指数为0.5328,按上述计算公式,您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18年度安徽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433.00元×0.5328=3427.50元。您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没有计算错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社保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062993。(已与来电人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