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县民政局努力克服疫情、灾情影响,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坚实的兜底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民政局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目标,切实履行社会救助牵头职责,协同相关部门,统筹救助政策,强化制度衔接,着力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8万余人次1.8亿元,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卓有成效。其中:农村低保25103人次8932.5万元;城镇低保3433人次1646.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6543人次5209.6万元;特困人员护理补贴283人次74.7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156人次157.5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867人次667.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361人次921.2万元;高龄津贴12078人次363.8万元;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4527人次222.6万元;临时救助983人次159.3万元;特困救助69人次18.9万元。
二、措施及成效
(一)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能力持续加强
一是强化低保规范管理,实现“两线合一”。 逐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 7月份起,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农村低保每人每月395元,城镇低保每人每月585元,统筹提高到630元,城镇低保增幅7.7%,农村低保增幅59.5%。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单人保、脱贫人口低保保障渐退期、家庭收入核算扣减必需就业成本等措施,适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加强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加强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工作协同,加强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少病残孤等困难群体的监测预警,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目前,在册农村低保14180户25103人,城镇低保2134户3433人,保障覆盖率分别是4.54%、2.6%,农村低保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712人,占比82.3%。着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坚持新增低保对象“凡进必核”,加强“日常复核”,严格坚持按月实施低保动态调整,切实规范低保动态管理。1-10月份,新增低保1840人,取消低保2733人,增减调幅在10%左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
二是提升特困供养水平,补齐脱贫短板。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不满60周岁的肢体一级、精神智力二级以上残疾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2020年7月份,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32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19元,失能失智特困人员按照失能2500元每人每月,半失能1500元每人每月标准实施集中供养,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补齐。截至目前,特困人员供养对象6620人,集中供养1155人,集中供养率17.4%。失能失智特困人员1039人,集中供养756人,集中供养率72.8%。贫困人口中事实无人或无力赡养的失能人员,比照特困人员纳入集中供养,全县贫困失能失智人员627人,集中养护178人,集中养护率28%,做到应养尽养。
三是健全“救急难”机制,织密兜底保障网。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实施村级“救急难”工作试点,成立村级“扶危济困”互助社,通过财政投入、集体分担和社会募捐的方式筹集救助资金,由村级互助社对困难群众实施急难救助,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覆盖面和及时性。7月份在25个农村示范社区创建村开展试点, 10月份扩大到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临时救助县乡村三级救助网络全覆盖,做到应救尽救。
(二)围绕群众关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大力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近年来,先后投入近2亿元资金,改造16所、新建8所,全县24个乡镇敬老院全部完成改造提升。敬老院消防设施、无障碍适老化、食品安全等各项设施条件全部达到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标准。老人房间设立单独卫生间,洗浴防护、衣柜家具、空调电视等按标准化配套到位,基本满足老人幸福康养要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全县24所乡镇敬老院全部实现社会化托管运营,政府部门专司监管,运营管理企业自主经营,在有限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同步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实现农村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目标,既提升了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水平,又增加了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实现了多赢。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康养中心建设。目前已建成梅山镇青山、红村社区和现代产业园红石社区三个社区康养中心,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服务运营方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助餐服务,对城区城镇“三无”人员、特困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创新服务举措,实行送餐上门服务(中、晚餐),配餐标准为每餐15元(含配送费),政府补助13元,个人自付2元,全面提升城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三是探索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在双河、全军、花石3乡镇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对城乡低保中60周岁以上老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孤儿、烈属、老年烈士子女和建档立卡贫困失能人员中,基本生活照料难以正常保障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具体需要,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和家政服务。燕子河镇金冲村,通过社会募捐一点、村集体经济出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的办法筹集经费,由老人自治自理加村委会监督管理,探索开办农村老人食堂,有效解决了农村留守老人生活困难,社会反响良好。
(三)关注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开展孤弃儿童大排查,与散居孤儿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协议,落实监管责任,建立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孤儿结对帮扶制度,一对一帮助解决孤儿生活学习实际困难。本着自愿原则,在金寨县仙花实验学校,实施孤儿免费集中就学民生工程,全面提升孤儿关爱保护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建立完善残疾人救助制度,制定金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程序、发放标准及相关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覆盖率100%。
三是扎实开展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强化部门群团协同,明确镇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督导员254名,建立留守儿童台账8638人,困境儿童台账2388人,逐人进行监护能力评估,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分类保障。建立留守儿童希望家园25所,校外儿童教育活动站8所,为留守儿童提供文体辅导、安全教育和精神抚慰等服务。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登记、赡养协议和探视走访三项制度,重点加强对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人的监护,建立责任帮扶台账,对特殊困难老人实施探视走访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关爱保护。
(四)提高政治站位,因疫因灾救助扎实有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对因疫情隔离不能外出务工、孤寡病残等特困群体,逐户逐人开展走访探视,优化简化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疫期新纳入兜底保障839人,其中:农村低保803人、特困人员32人、孤儿4人。建立因灾困难群众需救助台账,对临时性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生活困难家庭且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今年汛期,县民政局拨付31.5万元 “救急难”资金为集中安置点采购生活物资,发放因灾生活困难临时救助156人20.16万元,纳入低保2人、特困1人,汛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力。
三、存在问题
一是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有待进一步加强,着力优化针对老年人子女赡养能力和因病、因残造成支出型贫困家庭综合评价办法,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二是民政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健全稳定兜底脱贫长效机制。落实贫困户低保渐退机制,重点关注低保边缘人群,特别是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体,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兜住底线。
二是持续开展低保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查处低保工作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做到过程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开,提高兜底保障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创新社会救助工作举措。进一步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积极探索构建社会救助系统平台,打造社会救助“网络通道”,整合社会救助力量和资源,坚持让数据多走路,让困难群众少跑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救助时效。
同志们,社会救助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底线公平的制度安排,在脱贫攻坚“县摘帽”后,仍然会产生新的贫困人口,从这个意义上说,帮助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会是一场“持久战”,民政部门责无旁贷,使命光荣。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昂扬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新时代的社会救助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