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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心推进全覆盖 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地点: 县新闻发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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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2日

内容摘要: “十三五”以来,金寨审计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公共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提高政府投资绩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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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金寨审计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公共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提高政府投资绩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十三五”以来审计工作回顾

五年来,共实施审计项目212项(不含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查出各类问题金额32.1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1.84亿元,挽回(避免)损失金额4.52亿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9.42亿元,为各单位提出内部管理和整改意见726条。2016-2019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3586个,报审金额118.67亿元,审定金额109.19亿元,审减率7.99%,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9.48亿元。

(一)聚焦脱贫攻坚,精准确定审计监督重点。

开通扶贫项目审计“绿色通道”,即送即审,简化程序,平均审结时间缩至20天内;开展村级“三方联动”巡察审计,发现问题1353条、线索207件,问责追责23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制定完善各项制度82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审计,集中12人组织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年以来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大体检”,目前已完成18个乡镇的审计任务,正在开展第四批次6个乡镇审计。

(二)聚焦民生项目资金审计,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稳增长、保障性安居工程、灾后治理建设、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环保专项资金、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等一大批全国、全省和全市统一组织的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深入查找各项惠民政策在贯彻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国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以20201-3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为例,累计审计26个政府部门(累计计算,下同),抽查6个建设项目,涉及财政资金7.3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1亿元,提出审计建议2条,已整改到位1条。

(三)聚焦财政资金审计,促进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围绕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进一步拓展预算执行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延伸审计现代产业园、县财政、人社、民政、住建、水利、市监、公管等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编制、调整、预算收支执行和预算平衡情况,审计调查了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计中注意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层面研究财政问题和提出审计建议,注重审计的整体性、效益性和建设性

(四)聚焦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运行不断规范。

“十三五”期间,共对72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单位“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使用“三公经费”,工程项目管理各项政策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发生资金截留挪用,单位资产账实是否一致等问题。通过常态化“经济体检”,达到“治已病、防未病”效果;试点开展2个乡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积极探索总结审计经验,倒逼环保责任监督,促进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办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单位72个,让领导干部走得清楚,接得明白,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高度称赞。

(五)聚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2016-2019年,一方面整合社会中介力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公开招标财政涉农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库,重新招标采购重点工程项目审计协审库,通过“花钱买服务”方式,向社会中介机构“借力”“借智”“借技”;另一方面提高投资审计管理水平,修订《金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和《金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价款委托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提升政府投资审计的质量和成效。以2019年为例,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1920个,报审金额45.91亿元,审定金额42.63亿元,审减率7.14%,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3.28亿元。

2020年,金寨县审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努力探索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新机制、新方法,立足本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际,全力推动政府投资审计向全过程审计、现代化审计、管理绩效审计转型升级。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政府安排,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进行复核。

(六)注重统筹力量,全面完成领导交办各项任务。

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审计力量,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其中组织实施拆迁地块审计、村级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光伏资金审计、宅基地改革资金审计、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审计、乡镇自来水厂专项审计调查等40余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核查、政府回购安置房价款核查、残保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10余项工作。

二、“十四五”审计工作初步打算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我县工作实际,“十四五”审计工作初步打算如下:

(一)主要目标:

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高质量发挥审计服务大局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破难题、补短板,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审计统筹工作机制、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审计成果运用长效机制、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落实“立身立业立信”要求,加强审计自身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思路:

1.认真履行职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把握经济领域重点、难点,加强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寻找突出问题、预防潜在风险、维护经济安全,为政府完善经济治理机制多提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健全追责问效、审计整改和制度规范联动机制,努力打造审计精品,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效应。

2.着力更新理念。全面认识国家审计新定位,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把促进深化改革贯穿始终,发挥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把推动政策落实贯穿始终,充分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贯穿始终,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安全员”作用;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反腐败“利剑”作用。

3.全面提升效能。坚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及时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工作预警、预防和纠正的作用;坚持揭示反映重大体制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坚持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准确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报告。

(三)主要任务:

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坚持“两手抓”,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1.继续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跟踪检查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

2.继续深化财政审计。继续完善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审计机制,推动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坚持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运用信息化审计方式,实现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不断调整完善数据分析模型,加大对财政数据、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和其他有关业务数据的结合分析力度,提高审计质效。

3.加强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审计。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审计力度,促进财政资金更多向农村社会事业倾斜;关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促进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关注教育、医疗等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4.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订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完善轮审制度;科学认定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的协调机制。

5.深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不得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不断提高投资审计水平。加强对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从政策、风险、民生、质量、管理、责任等方面入手,重点关注盲目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情况,促进节能减排和加强环境保护,建立健全和落实投资领域责任追究制,促进调整优化投资结构。

6.继续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围绕中央关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继续试行对资源管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等情况的审计。结合我实县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力争取得更好成效。

7.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继续坚持把查处和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作为审计第一要务。注重源头反腐,认真研究和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建立完善不敢贪、不能贪的反腐机制。

8.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机关、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促进各部门、各单位改进内部管理,规范财政财务行为,促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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