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8241508904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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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回复不认可 |
来信时间: | 2021/03/10 18:15 |
来信内容: |
来信人,你好,你与郭*等6名员工申请执行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裁决案,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执行,本着对申请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本院及时采取网络查控、委托调查、现场调查等措施,对被执行人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存款、证券、互联网银行、工商、车辆等进行查询和调查,经查,被执行人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现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因债务数额较大、关联执行案件较多,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其所有财产已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查封,暂无法处置。
另查在2021年2月11日,整个集团停产电厂留守职工由武汉中薪凯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汇入1-2万元不等的生活费,金寨凯迪电厂留守员工同样收到此项生活费,此项资金系武汉市政府给予企业的纾困资金,专项用于困难企业的职工生活费发放。
以上是回复内容,我表示不认可!你们的一句话给一个投诉人所有希望破灭掉!要不是投诉无门谁愿意写书记信箱!再说了公司给在职的发放1-2万生活费,我们这些被迫仲裁辞职的就不需要生活费了,谁不是上有老下有小!找你们政府法院强制执行都解决不了,写书记信箱也是这样的,叫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能有什么办法,难道就是等吗?已经等了这么长时间了,什么时候才是头! 要不是生活真困难,我不会给政府添麻烦的!恳求书记、政府领导给予解决要回我的血汗钱………实在是太困难了,谢谢领导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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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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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03/15 15:21 | ||
回复内容: |
来信人,你好。3月12日,我院执行干警当面约谈申请人王江,告知其申请执行金寨凯迪电厂劳动争议案件执行情况,并当面将执行有关材料向其阐明、通报,王江表示理解法院的工作,暂时提供不出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又联系凯迪电厂,并促成双方当面沟通,王江对此次执行表示认可。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