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面将从6个方面介绍我县县城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情况: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依据: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满足全县人民群众生活需求、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1号)、《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56号)文件精神,我县在六安市范围内率先制定了《金寨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金住建〔2019〕173号),在加装过程为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增强群众办事的便利性,我局在2021年5月又出台了《金寨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若以小区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为该幢或单元的业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是实施主体,负责加装电梯的组织、实施、资金筹集、工程报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等工作。政府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处于引导作用。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条件:
1、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的住宅楼或商住楼;
2、5年内未列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范围和计划;
3、已建成投入使用的5层以上(含5层)的县城建成区(含开发区)无电梯住宅(2010年前建成的小区);
4、本幢建筑或本单元房屋全体业主书面同意;
5、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公共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筹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和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全部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承担由业主充分协商,共同出资解决。如果没有架空层或车库的一层业主不出资,其余业主从楼层高向下依次分摊(楼层高的出资多),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县财政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
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分别为:意见征询、制定方案、方案公示、签订协议、报批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8个流程。申报加装电梯的业主是实施主体第一责任人,在意见征询中需要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下一步流程。
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情况:目前,通过查阅档案、查看建筑图纸、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各老旧小区建筑物结构、消防等情况进行细致排查,逐一筛选出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既有住宅楼道约800个单元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土建基础施工、特种设备安装、电梯专业维保等多方面。近年来,在梅山镇、市场监管、城管、规划、安监、消防救援等部门的配合下,我县对新老城区共计8个小区实施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已有46台电梯投入运行使用,尚有12台电梯正在施工,19台电梯即将施工。
下一步,住建局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需求,广泛采纳各方意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协作,从前期摸排统计、科学确定方案、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宜居宜住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