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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 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

发布地点: 县政府8楼视频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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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年5月30日

内容摘要: 我县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一是按照《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六安市实施方案》,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提出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二是梳理我县2023年“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印发给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三是继续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力度,拓展排查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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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我县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一是按照《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六安市实施方案》,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提出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二是梳理我县2023年“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印发给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三是继续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力度,拓展排查深度和广度,按月进行自查,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纳入1+1+N清单定期调度。第一季度11个问题已明确整改措施、标准、时限,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2023年4月,省、市部署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我县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印发了《金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从林业、农业农村、水利、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等12个领域开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二)按期完成“1+1+N”问题销号

一是中央层面交办问题。2023年我县需整改的有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该问题为共性问题,我县承担的整改任务已完成,下一步将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落实验收销号程序。
    二是省级层面交办问题。2023年我县需整改的有2021年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反馈问题4个和2022年第三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1个。目前警示片问题已销号,剩余4个问题将按照市林业部门的要求按期落实验收销号程序。
    三是“N”类自查问题。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整改措施清单一期共有问题11个,目前已销号1个,剩余10个问题正在整改。

二、工作成效

我县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优向好。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止到5月26日,全县PM10平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5%;PM2.5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9.7%,同比提高4.1%,县域空气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水环境质量方面,今年以来梅山、响洪甸水库等主要河流水质状况良好,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县域内 5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平均水质达标率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 乡镇“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优先保护类,县域内无环境污染地块。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轻微变好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一是继续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重点从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矿山开采加工、开发区工业企业、自然保护地等方面进行梳理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构建问题排查—落实整改—调度督导—验收销号—“回头看”排查—建章立制的管理闭环。二是继续对存量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对问题整改实行月调度,确保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已整改的问题不再反弹。三是对已完成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复查、巩固成效,对整改进展缓慢、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严防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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