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寨县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抓手,注重法治思维、强基固本,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补齐化解纠纷的短板弱项,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探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打牢了基础。截至目前,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60余次,发现矛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共调处矛盾纠纷1896件,调处成功1895件(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调处重大矛盾纠纷50件),调解成功率99.9%,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一、加强党的领导,构建多层次纠纷调解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巩固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县23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和232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调解委员会,乡镇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7名,村(社区)选聘人民调解员241名,全县成立医患、交通事故、信访事项、物业、商会、婚姻家庭等1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织牢村(居)调解网。发挥村(居)调解员距离群众最近、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打造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排查化解矛盾的主阵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织牢镇(街)调解网。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引导镇村法律顾问参与调解工作,依托乡镇“一站三中心”,整合资源合署联动,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重大矛盾纠纷扑灭在乡镇(街道)范围内,努力实现大事不出乡镇。织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网。完善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化解好内部矛盾,防止矛盾纠纷向社会面“外溢”,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选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熟悉相关行业专业情况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把大量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在县域范围内。
二、注重源头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聚焦宣传减矛盾。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是治“本”。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通过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努力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印制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特点和成效。聚焦排查防矛盾。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将专项排查和常态排查相结合,围绕重点时间、重点节点,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有效防控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矛盾风险不外溢不扩散、不升级不变异。加强信息研判,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前预防,把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早介入早调处,主动上门化解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聚焦创新疏矛盾。善于运用情理法和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依法调解,坚持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矛盾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运用“线下+线上”的调解手段,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348安徽法网等平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人民调解服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守护平安、护航发展的基础作用。
三、强化机制保障,提升纠纷调解工作质效。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调解领域,创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完善“以案定补”机制,激发调解动能。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适用范围、补贴标准、审核、兑现、奖惩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提高“以案定补”的补贴标准,将人民调解员个案调解所得的补助与其工作量、工作难度挂钩,多调多得,从而进一步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意识,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实现“要我做”向“我要做”的转变。今年我局兑现2022年度人民调解卷宗“以案定补”补贴39万元。构建联动协调机制,提升调解合力。深度融入党委领导的多职能部门协作联动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社会调解组织力量联动、资源共享,实现诉讼与仲裁、公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效结合,推动矛盾纠纷消存量、减增量、控变量和就地化解。建立矛盾纠纷分流处置机制,提升治理效能。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搭建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统一受理、转办、督办从乡镇上交到县或者由上级部门批转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分类处理”的运作模式,构建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县镇联调为支撑的大调解格局,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认知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的意义、作用、方法、成效及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引导群众更多地依靠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
二是加强调解工作指导,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扩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规模,巩固完善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资源整合,积极探索“一站式”解纷体系。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化解”的工作思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力量,创新探索“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实现调解工作从“单一调解”向“联合调解”的跨越,从而构建更高质量的大调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