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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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地点: 县政府8楼视频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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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年6月16日

内容摘要: 一、我县房地产总体情况 当前全县共有在建房地产项目9个。1-5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9.77万㎡、1611套(住宅16.37万㎡、1275套,非住宅3.4万㎡、336套),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3.11%,其中住宅增长13.44%。普通商品住宅销售均价5349.49元/㎡、公寓4933.72元/㎡、商业10740.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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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县房地产总体情况

当前全县共有在建房地产项目9个。1-5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9.77万㎡、1611住宅16.37万㎡、1275套,非住宅3.4万㎡、336套),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3.11%,其中住宅增长13.44%。普通商品住宅销售均价5349.49/㎡、公寓4933.72/㎡、商业10740.71/㎡。

截至20235月底,全县商品房库存面积76.01万㎡、7296套(不含自持40.06万㎡、3283套,查封7.61万㎡、758套,抵押55.09万㎡、6283套),其中县城区住宅26.49㎡、1946套。总体去化周期为16个月,其中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为8.16个月,非住宅去化周期为56.03个月。

二、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是按照《金寨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对城区主要房地产项目、二手房门店销售行为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二是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市监局、公安局、规划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县内主要房地产项目销售资金收存、拨付、销售行为等进行重点监管。三是妥善处置各类信箱、热线及信访事项,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三、继续跟踪重点项目建设 

加大对所有重点房地产项目施工进度调度的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做好项目“保交楼”服务工作。经县“保交楼”工作专班的努力,今年已顺利交付万树·状元府(三批次)、学府·壹号院、荣盛·一品原乡(A6地块)、绿城·春风里四五期(二批次)、金悦府·天境(三批次)等项目共计约1800套住宅。同时督促企业和物业全力做好为业主的服务保障工作,为业主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停车和材料进场提供便捷服务。并要求开发企业主动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解决和答复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持续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一是严格按照《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将县内所有开发项目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范围,其预售资金的缴存、拨付、使用等,均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执行,确保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农民工工资等相关费用,保障开发项目顺利推进,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二是为防范各开发企业因融资借贷问题造成项目出现资金风险,经县政府批准我局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设立绿城春风里、荣盛一品原乡等重点项目应急监管账户,将业主购房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分期付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汇入应急监管账户,对资金实行封闭管理,确保安全,以保障后续项目顺利推进。

五、“购房券”情况 

截止5月底,“购房券”系统平台共有库存房源3408套(其中住宅1621套)。已发放“购房券”1086户,券面金额84946.07万元,已销售备案1099套,购房券总金额70002.18万元,已结算1000套,41845.84元。

“购房券”购房流程:

1、房源入库条件:参与“购房券”安置的开发企业,进入购房券交易平台的房屋必须是符合销售条件的全部未售房源(不含抵押、查封、自持等受限制的房源)。所提供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经县住建局(房管局)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交易平台。

2、购房流程:被征收人持购房券、身份证、征收补偿协议等资料自主选择已进入购房券平台的商品房房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交房管局备案。购房券有效期为1年,被征收人自购房券开具之日起1年内应选择已纳入购房券平台的房源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备案。被征收人如在1年内未选择房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只能申请选择货币补偿。

3、结算兑付(被征收人):被征收人使用购房券时,购买房屋的总价款与购房券记载金额等值的,或者超出购房券记载金额的,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与开发企业进行结算。购买房屋的总价款低于购房券记载金额的部分,由开发企业以货币方式垫付给被征收人,但总额不得高于购房券记载金额的10%,超过10%的,由开发企业自行承担。

六、“促进就业创业购房补贴”情况 

截止5月底,共有21个房地产项目(地块)4039套房源(其中住宅3303套、公寓736套)通过审核进入“促进就业购房补贴”系统平台。已销售备案1638套,已受理补贴申报  775套,已通过审核并向财政局申报 526 套,已审批发放补贴405套、共计1212.48元。

“促进就业创业购房补贴”申报条件及流程:

1、补贴范围:凡在金寨县城区购买“购房补贴”项目库内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及规划性质为公寓的可售房源(不含地下室、车库、办公、商铺、自持房屋及二手房)均可享受购房补贴。

2、补贴标准:住宅:300元/㎡;公寓:200元/㎡。购房面积在100㎡及以下的据实计算,面积在100㎡以上的按100㎡计算(每套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房屋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的建筑面积为准。

3、补贴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享受购房补贴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时间为准。

4、申请:购房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预告登记证等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住建(房管)局窗口,填写《金寨县就业创业安居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5、审核:县房管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审核,县自然资源局对商品房预告登记情况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对是否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情况进行审核,县安居中心对是否持“购房券”购房情况进行审核。

6、兑现:相关部门审核完成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款,同意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购房补贴打卡发放到购房人账户。

下一步,住建局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需求,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按照《金寨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对城区主要房地产项目、二手房门店销售行为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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