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现将全县优抚和烈士褒扬工作开展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实施优待抚恤,落实帮扶解困
(一)全面落实优抚政策。2024年以来,发放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5940.08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00.79万元、部分优抚对象门诊费7.78万元、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47万元;为4026名优抚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资金161.04万元;申报审批带病回乡退役军人4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8人、烈士遗属2人、残疾军人3人,办理伤残军人抚恤关系转移9人;申报评定梅山镇郭字宏、古碑镇袁文富同志为烈士,发放烈士遗属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163.2万元;完成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及优抚数据核查工作,提升抚恤优待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优待服务保障有力。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共办理优待证15388张,悬挂光荣牌15422户;实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城区公交、参观县内旅游景区和在医院就诊享受优先服务;推行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让优抚对象报销更加高效便捷。2024年以来共计1231人次优抚对象享受住院医疗补助47万元;签约挂牌7家“军人驿站”,162人次现役军人享受免费入住;常态化开展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活动,送喜报472人次,发放奖励金39.9万元;推动县光荣院与县老年养护院整合运营,全面提升县光荣院养老服务水平和短期疗养质量,2024年以来组织119名重点优抚对象在县光荣院开展5期短期疗养活动。
(三)精心实施关爱帮扶。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聚焦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三难”问题,开展困难优抚对象关爱帮扶。2024年以来,县级救助困难优抚对象477人96.8万元,市级救助7人2.7万元;争取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烈士亲人关爱“一对一”项目,100名老年烈士子女享受关爱救助;设置“迎驾长城基石工程”困难帮扶专项基金,救助重灾重病优抚家庭17户10万元;试点打造“背包情暖光荣家”品牌,全县78名高龄独居和失能半失能优抚对象享受“背包式”居家养老服务。
二、传承红色基因,强化英烈褒扬
(一)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编制《金寨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修缮专项规划》,命名12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成功申报5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划定13处县级及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完成13处县级及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识牌悬挂,推进县级及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工作;有序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重新布展红军纪念堂,新建金寨革命烈士陵园烈士英名墙,提质改造金寨革命烈士陵园和金寨县红28军坚持三年游击战争纪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共计完成投资2100万余元;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管护水平。
(二)营造崇尚英烈浓厚氛围。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烈士遗属活动,实施形式多样的关爱举措,切实为烈士遗属办实事、解难题;开展“为烈士寻亲”专项行动,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将烈士遗属关爱工作落到实处;依托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科普教育等活动;持续开展清明祭英烈和“9·30”烈士纪念日活动,邀请烈士遗属代表参加,为不能现场祭扫的烈士遗属提供“代祭扫”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关爱烈属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红色文化传承力度。进一步擦亮“飞地拥军”品牌,持续14年走访6个集团军7支同金寨有历史渊源关系的部队,坚持走出去“访亲”,请进来“寻根”,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召开立夏节起义和六霍起义胜利94周年纪念大会,组织“追忆红色之旅”,组建“红军后代宣讲团”,首批12名成员不定期开展红色故事宣讲;召开“弘扬英烈精神 赓续红色血脉”座谈会,探索新时代红色文化传承发展路径;完成县革命烈士陵园全国红色基因库试点项目,建成数字英烈塔,开发红色文化课程,编撰1套10本《金寨红色故事系列绘本》作为校园读本进入中小学课堂。
优抚和烈士褒扬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落细各项优抚政策,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推动全县优抚褒扬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