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县民政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金寨县坚持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落实进退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核查督导,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进退及时”,积极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不断筑牢兜底保障民生底线。下面,我就今年以来社会救助动态调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民政4类低收入人口共30694人,其中:城乡低保20156人、特困人员6546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2201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1791人。1-8月,全县城乡低保新增702人,取消2082人;特困人员新增258人,取消222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新增716人,取消257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新增939人,取消230人。
二、主要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业务流程。落实“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机制,实现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受理、一次承诺授权、一次审核认定、分类实施救助”,避免困难群众“反复申请、反复确认”,着力优化程序、精简材料、缩减时间,最大限度做到便民惠民。低收入人口的审核确认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同时大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方式由“被动申请受理”向“主动发现帮办”转变,依靠信息“流转”、干部“奔走”,实现群众“少跑路、不跑路”。
(二)全面核对信息,夯实工作基础。今年上半年启动新一轮全员复核,组织开展全县所有在册低保、特困人员家庭信息核对,全面掌握其家庭最新经济状况。根据核对报告,建立预警信息台账,逐户走访核实,对核实后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处理。群众出现生活困难申请救助时,在受理环节即同步开展信息核对。对核对报告中有明显负面清单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没有负面清单,且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后符合条件的,乡镇每月通过联审联批会议予以审核确认,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今年已开展信息核对17034户65329人,为动态调整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现场集中交流,丰富核查方式。今年2月份组织全县各乡镇民政分管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在梅山镇14个行政村开展低保对象现场入户集中核查活动,采取提前筛查预警信息、现场培训部署、分组走访入户、集中交流汇报的步骤和方式进行。集中核查后,实施低保动态取消27户、降低保障类别14户。同时,以此次核查活动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动村与村、乡镇与乡镇之间交叉互查,进一步丰富核查方式,促进动态调整工作更好开展。
(四)加强动态监测,提升主动发现。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定期进行民政、农业农村、医保、残联、人社等部门数据常态化比对,重点对重病重残、就业失业、脱贫不稳定户加强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反馈乡镇核实,通过线上实时监测预警和线下及时入户复核处理,主动发现需救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五)聚焦重点人群,快速实施帮扶。落实市级《关于加强突发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等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试行)》(六民社救〔2025〕1 号)精神,针对几类特定重大疾病和突发无第三方责任事故、经规范转诊发生自付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的重点人群,迅速开展信息推送、情况调查和审核确认,分层分类落实救助帮扶,符合条件的当月即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市级共反馈突发困难重点人群名单84人,通过加快核查进程、落实“闭环”管理,已纳入低保7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1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8人。
(六)推进衔接并轨,实现同步认定。根据省级安排,金寨县为全省24个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县区之一。我县通过统筹人员力量、统一核算标准、明确认定范围、统一认定流程,实现对困难群众共同摸排,对5类低收入人口同步认定,稳步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实现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相衔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筑牢夯实民生底线。实施“两项政策”衔接并轨以来,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312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393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接下来,我们将聚焦“三个强化”,持续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一)数据赋能,强化信息比对。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畅通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多部门信息汇总机制,按月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比对,紧盯“应享未享”“应退未退”“救助不到位”等问题,精准识别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切实规范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
(二)督导跟进,强化业务培训。不定期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督导,对基层民政专干开展现场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规范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基层熟知政策、履职尽责,严格按规定落实好社会救助动态调整工作。
(三)入户走访,强化核查力度。进一步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覆盖到各乡镇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入户走访,对新增低保对象按不低于30%比例抽查,对预警信息户开展全面核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规范社会救助动态调整。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