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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饮用水源保护 筑牢饮水安全屏障

发布地点: 县行政中心主楼八楼视频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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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9月26日

内容摘要: 近年来,金寨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面提升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为全县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生态屏障”。现就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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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金寨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面提升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为全县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生态屏障。现就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健全科学化管理体系,构建全方位保护机制

一是严格规划审批。金寨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向好不能变差的底线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对两库上游源头区域项目落户严格审核把关,引导两库上游乡镇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林业、生态农业建设,发展生态旅游业,指导新建工业企业入驻经济开发区,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用地审批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把好源头审批关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是科学划定保护区。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县域范围内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均按照规定划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4个,其中湖库型6个、河流型27个,地表水和地下联合开发12023年以来,结合全县城乡体化供水工程实施进程,新划定4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共申请撤销20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1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供水来源从分散式小型水厂变为大型水厂从源头上保障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供水水质的达标

三是大力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和安全保障建设,重点建设隔离防护措施、水源地界标、交通警示牌等。针对梅山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人为活动较为密集的现状,专项实施防护工程:在梅山水库东、西坝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设置了1800米水域围隔、1500米路域围栏同步设置标准化水源保护标志牌,并配套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套。通过构建人防+技防立体防护网络,显著提升水源地监管效能,为饮用水安全提供双重保障。

四是强化水质监测,定期发布监测信息。生态环境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分工协作,分别承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自来水出厂水、用户水龙头的水质定期监测职责。依托常态化监测监管机制,全县集中式供水系统呈现出厂水与管网末梢水综合合格率持续提升的良好态势。2024年度全年四个季度用户终端水龙头水质合格率100%,居民饮用水安全得到充分保障。目前已建成投运3处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源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同时针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严格执行季度常规检测与年度全指标分析的检测制度。建立水质信息公开机制,既通过政府网站渠道发布监测结果,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污染防治,改善水源地水质状况

一是完善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2021年以来通过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金寨县所有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2022年以来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08亿元,实施了20个乡镇集镇雨污管网改造和行政村污水处理项目。截至目前县共有乡镇污水处理站29座,形成日均11,460吨的总处理能力,实现22个农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县生态环境分局每季度对29座污水处理站做一次水质监测,监督污水达标排放情况。为解决中心村庄污水处理问题,全县共建成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18座,分散式微动力污水站192座,分散式人工湿地168全县目前集镇区域污水收集覆盖率达85%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6%

二是大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大力实施垃圾收集清理工程,大幅度削减生活污染源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委托中航环卫公司负责全县范围内道路、乡村街道、村庄、沟渠水面以及田间地头环卫工作,实现垃圾收集、中转及清运全覆盖,构建环卫工作市场化运作模式。自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后,全县垃圾收运量从2018年日均180吨提升至目前日均365吨,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同时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全面拆除露天垃圾池,合理布放密封分类垃圾桶,统一使用密封垃圾收集车辆实施垃圾收运,避免收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现象。针对农村偏远分散住户,投放30升小垃圾桶,保洁人员入户收集转运,从源头上减少垃圾落地,有效提升垃圾收集效率,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小垃圾桶1710个,新增大垃圾桶6680个。

三是设立禁养区,规范畜禽养殖活动。2017年,金寨县按照上级要求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于2017年禁养区关闭拆除13家养殖场,2018年水源地环保督察举一反三比照禁养区划定,关闭22家养殖场。2019年印发文件《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禽畜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调整)的通知》(金政秘〔2019148),对禁养区内范围进行划分调整。2022年印发文件《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养殖业粪污综合处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再次规范禁养区管理。

四是推进化肥农药监督管理。持续推进两个替代提升行动。2017年至2024年全县共投入两个替代资金1.52亿元,茶叶等主导产业核心基地化肥用量较替代前减少15%以上,有机肥用量提高2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均递减1%以上。县农业执法大队定期组织对县内农药经营门店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开展整改和处罚。加大科学用药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对种植企业、生产基地、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用药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引导群众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积极开展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震慑违法行为。金寨县采取联合执法与部门执法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形式,不断加大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力度实现对全县乡镇级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不断加大打击涉水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力度,开展以查手续、查运行、查排放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污染源现场监管。在常态化巡查检查的基础上,不定期联合属地政府开展夜间专项执法行动。强化了毒电炸鱼方面的联合执法

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常态化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针对水源保护区编制了《金寨县梅山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金寨县县城备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金寨县乡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制定日常巡查计划,安排专人每天对取水口、水厂及管网末梢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督促金寨县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单位和金叶供水有限公司编制了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三是严控非法采砂,确保河畅水清。印发《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寨县砂石资源集中整治领导组的通知》,对辖区内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按照要求落实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并且县四治办从公安、交通、交警、水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抽调50余人办公,负责全方位巡查和打击盗采河道砂石行为。同时严格控制城区及梅山水库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河道采砂许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划定必要的禁采区,实现了河畅水清的整治目标。

四是结合河长制工作,夯实水源保护。将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河长制重要工作内容并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要求,组建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河长办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县级河流技术负责人,各乡镇均配备了专职人员。建立起全覆盖的县乡村三级河长工作体系。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各级河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履职尽责,做到真巡河、巡真河,按照一河一策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先后采取组织检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河湖违法建设、河湖保洁等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积极开展宣传贯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水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在饮用水源地周边设置宣传牌,时刻提醒公众保护水源,依托六五环境日世界水日“12.4法治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宣传,普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争取资金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计划到2027年全县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5%。积极开展梅山水库上游部分乡镇中心村庄污水治理和乡镇污水治理长效运行等项目。

(二)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畜禽养殖整治,组织对全县养猪场每季度常态化进行环保排查,依标准落实污染治理要求,提升粪污处理能力动态跟踪,加强周边环境管理对整改不到位的养殖场,责令暂停养殖督促整改。

(三)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安排专项资金推动两个替代项目持续走深,通过物理防控和开展统防统治,利用植保无人机作业,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农药利用率。组织多种形式进行技术培训和辅导,提升政策知晓率,为生态农业和下游水质提升不断注入绿色动力

(四)持续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预警,将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河长制管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巡河,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强化渔政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渔业执法规章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针对重点领域,提高执法巡查频次,实现多元化、立体化巡防。加大水域执法力度,加强联勤执法,打击违法行为。每月定期公开县城自来水水质监测数据,确保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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